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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34楼,
“首先 我方一直坚持认为产ESBLS肠杆菌 应该属于多重耐药菌 按照多重耐药菌的管理,所以多重耐药菌的隔离措施一定要执行,不能应为检出率高就不执行隔离”一个措施要执行,那就应该能落实是吧。高监测率是执行困难的因素,也是对执行该措施的意义也有影响。不是借口。
“医院和科室收治患者首先量力而行,你既然有能力收住那么多的患者的话,就应该更有能力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如果这点做不到的话就更不谈作为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问题了。”在这里这个量力是怎样量的呢?一个病人一间病房的标准?还是有相关规范标准呢? 那么多病人的收治不是我们能就收不能就不收的,在一次突发事故,伤亡事故发生的时候,我们能说我们一人一间病人的能力,其他病人不收吗?当然是不可以的。
还有在强调一下我方的观点:没有主张"不要防控"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我方的观点对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不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防控医院感染的发生是我们感控的职责所在。但是防控措施的选择应该科学合理,应该能落实,能执行,所有的措施落实了才能有防控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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