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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拙凌

[正式赛场] 【万金兆元】12月赛——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是否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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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玥 发表于 2015-12-23 13:09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在4楼的观点进行如下反驳:
1、阁下所说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 ...

我是正方 针对反方26楼辩论
2015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肠杆菌科细菌不属于多重耐药菌,同时也没有修订新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来否定它,这就更加说明仍需要安照多重耐药菌处理,严格执行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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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5-12-23 13:59
请正方辩友明白,我们反方不是不采取措施而是没必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

我是正方辩友,针对31楼尘埃1969老师的观点:“我们反方不是不采取措施而是没必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这一观点,老师自己都说要采取措施,就不用我们正方进行再次说明需要隔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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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玥 发表于 2015-12-23 14:24
我是反方,针对30楼进行反驳:
请问正方辩友,我国感控措施最基本的一条是什么,就是采取标准预防,何谓 ...


我是正方辩手,针对反方辩友在37楼的观点进行反驳:是的,我承认我国的感控最基本的措施包括标准预防,但试问:标准预防不是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的内容?
另外,您说,“再次重申我方观点,不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做好标准预防措施足矣。”意思是对于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不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我的回答如38楼,您能回答我的疑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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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453189105 发表于 2015-12-23 14:38
我是正方辩友:针对反方11楼观点
如你所说:“产ESBLs的肠杆菌属代表菌株有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 ...

我是反方,针对39楼进行反驳:
今年的西安院感年会上浙江大学医学院到肖永红老师在做“从全国耐药数据看耐药监测质量提高与数据应用”的讲座中说到产ESBLs的可以不要求进行隔离,统计也只是流行病学调查的作用。
《中华医学杂志》2014年6月 第94卷 第24期P1847-1856《中国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肠杆菌科细菌感染应对策略专家共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手卫生对于减少感染的传播和发生至关重要,包括提供合适的手卫生设施、推广速干型酒精擦手液和提高手卫生依从性。实施接触隔离: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2009年4月颁布的《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对产ESBLs细菌分离阳性的患者进行明确标识并采取规范的接触隔离措施。何谓规范的接触隔离措施,《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给出的答案是基本同标准预防措施,所以对于产ESBLs的肠杆菌患者不需要执行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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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头 发表于 2015-12-23 15:13
我是正方 针对反方26楼辩论
2015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产超广谱β-内酰 ...

我是反方,针对41楼进行反驳:
按照多重耐药菌的定义,符合定义的菌种很多,比如葡萄球菌属,在临床就不乏有多重耐药菌菌株,但是为什么仅对MRSA采取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呢?请正方辩友给予合理解释。
其实,不言而喻,在众多细菌中符合多重耐药菌定义的菌株并不是每种都需要采取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的。我国开始多重耐药菌管理起步较晚,在2011年开始下发《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时将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纳入范畴,那时缺乏经验。但是随着我国在多重耐药菌检测与管理等各方面逐步成熟、临床经验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我国众多专家结合临床实际,而将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剔除监测范围。

对于国家层面下发的规定,在大方向不变的情况下,仅是监测种类发生改变,没有必要重新修订技术指南。新的医院感染质控指标中有新的要求,旧规与新规有冲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所以,没有修改技术指南不能作为执行隔离措施的依据,还是要执行新的规定的。
因此,郑重重申我方观点: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不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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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5-12-23 15:40
我是正方辩手,针对反方辩友在37楼的观点进行反驳:是的,我承认我国的感控最基本的措施包括标准预防, ...

我是反方,针对39楼进行反驳:
1老师您说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有医学循证依据吗?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那么多,如果都隔离医疗资源允许吗?临床可操作性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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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头 发表于 2015-12-23 15:13
我是正方 针对反方26楼辩论
2015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产超广谱β-内酰 ...

我是反方,针对42楼进行反驳:
2015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肠杆菌科细菌不属于多重耐药菌,同样也没有规定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肠杆菌科细菌属于多重耐药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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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5-12-23 14:11
尊敬的对方辩友,您好!针对您在28楼对我方辩友樟树猪老师的观点的反驳,我想说的是,您在28楼说到”。。 ...

我是正方,针对反方明玥反复强调的有药可用就不采取隔离措施的观点
重温一下什么叫隔离:采取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不用我说了,看你的关点能站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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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5-12-23 15:40
我是正方辩手,针对反方辩友在37楼的观点进行反驳:是的,我承认我国的感控最基本的措施包括标准预防, ...

我是反方,针对43楼进行反驳:
“标准预防不是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的内容?”如正方所言,那我们今天还辩论什么,隔离技术规范的三种额外措施完全没有必要了。还是请正方正确理解概念,两者不要混淆,才能继续今天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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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玥 发表于 2015-12-23 13:32
我是反方,针对22楼进行反驳:
如果说看看抗菌药物的历史,那么这么多年在临床上细菌对于抗菌药物耐药问 ...

我是正方,针对28楼提出的“我们今天辩论的主题菌种无论是否多重耐药菌,他们的传播途径都是接触传播。在健康人群中都存在的菌种,为何在医院要执行隔离措施,在家庭就可以任意发展的?”提出质疑,其一,人体在健康状态下发生感染几率是极低的,而医院所在人群多处于易感时期,与居家情况显然有差异,且在同一家庭长期共同生活的每位成员之间微生态形成往往具有相似性,不具备可比性。其二,WHO设立全球洗手日,所针对对象为所有民众,其为健康宣教,目的亦源于阻断接触传播风险,涵盖家庭、社区及医院;其三,广州地铁检出超级细菌的事例已为我们敲响警钟,恰恰证明我们多重耐药菌防控工作有必须向社区拓展的需求!这是我们目前未完成的任务,而并非无需求,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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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河之水 发表于 2015-12-23 16:20
我是正方,针对反方明玥反复强调的有药可用就不采取隔离措施的观点
重温一下什么叫隔离:采取各种方法、 ...

我是反方,针对48楼进行反驳:
请明确,今天辩论的关键词是“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不是大范畴的隔离。明确辩论主题和关键词才能继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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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玥 发表于 2015-12-23 16:20
我是反方,针对43楼进行反驳:
“标准预防不是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的内容?”如正方所言,那我们今天还辩 ...

我是正方,针对49楼的讨论
隔离的管理要求中明确指出:隔离措施的实施应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难道标准预防能代替这一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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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5-12-23 14:29
尊敬的对方辩友,您好!您在36楼的观点我有些疑惑: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健康人群中也存在呀,我们不是把它 ...

我是反方辩友:针对反方38楼观点
尊敬的对方辩友,您好!《中华医学杂志》2014年6月 第94卷指出:产ESBLs细菌感染的主要危险因素包括反复使用抗菌药物、留置导道(包括中心静脉或动脉置管、经皮胃或空肠造瘘管、导尿管等)、存在结石或梗阻(如胆道、泌尿道)、既往曾有产ESBLs细菌感染、反复住院(包括护理中心)、曾入住重症监护病房(ICU)、老年人、基础疾病(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等)、呼吸机辅助通气等。如果患者不存在上述危险因素,由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常见感染往往不需要覆盖ESBLs。试问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那么多,如果都隔离医疗资源允许吗?临床可操作性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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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河之水 发表于 2015-12-23 16:20
我是正方,针对反方明玥反复强调的有药可用就不采取隔离措施的观点
重温一下什么叫隔离:采取各种方法、 ...

我是反方,针对48楼进行反驳:
正方老师所说的隔离是指采取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而各种方法、技术都包含在标准预防、无菌操作和清洁消毒等制度中,所以只要各种日常工作到位,就不必再谈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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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狼头 发表于 2015-12-21 10:44
正方观点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以及《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中 ...

我是反方观点
老师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属于多重耐药菌的一种,应严格执行隔离!我不认同。
对ESBLS肠杆菌科细菌多为内源性感染,对所有患者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因此,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感染患者实施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即可!不必严格执行隔离措施。不必增加临床医护人员工作量和患者的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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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夏 发表于 2015-12-23 16:23
我是正方,针对28楼提出的“我们今天辩论的主题菌种无论是否多重耐药菌,他们的传播途径都是接触传播。在 ...

我是反方,针对50楼进行反驳:
谢谢正方辩友支持我方提出的做好标准预防的观点,但是请正方辩手注意,不发病带菌,那么就是定植,如果按照贵方的观点,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中就有对定植人员也要采取措施,那么,50楼辩手你的理论就不成立了,和贵方支持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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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工作,我快乐 发表于 2015-12-23 16:08
我是反方,针对39楼进行反驳:
今年的西安院感年会上浙江大学医学院到肖永红老师在做“从全国耐药数据看 ...

我是正方辩友,针对反方44楼观点“规范的接触隔离措施基本同标准预防措施”,基本不代表是全部,请问老师那还有不同的隔离措施呢?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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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5-12-23 12:44
我是正方辩友,针对反方2楼niu老师观点:
“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存在于人体肠道、呼吸道。亦存在于水和 ...

反方观点!

   ESBLs肠杆菌科细菌感染患者必须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即可。不必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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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玥 于 2015-12-23 17:30 编辑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5-12-21 11:48
我是正方观点: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感染患者需要执行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CHINET监测网显示肠杆菌科细菌检 ...


我是反方,针对5楼进行反驳:
针对正方辩友提出的“CHINET监测网显示肠杆菌科细菌检出率稳重有升,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检出率持续居高不下”,那么我们来看看,监测网的数据----标本来源:临床标本中以痰液、尿液为主,比例高达近65%,其中检出率最高的是肠肝菌科占到近45%。众所周知,痰液和尿液标本污染较多、且杂菌多,有时并不是真正的致病菌。所以,这么多年全国感控会议中,专家们都在呼吁应提高无菌部位的标本送检率,提高检测准确率,更好的指导临床。正是因为检出率高,因为标本来源导致出现数据的偏倚,会误导大家,从而就失去继续采取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的意义,因此,2015年版的医院感染质控指标中的规定就说明了这一切。

上述数据来源于: 胡付品,朱德妹,汪复,等.   2013年中国CHINET细菌耐药性监测.----《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4年第5期36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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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ujialan 于 2015-12-23 17:53 编辑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5-12-23 15:40
我是正方辩手,针对反方辩友在37楼的观点进行反驳:是的,我承认我国的感控最基本的措施包括标准预防, ...

我是反方辩手。
复习一下多重耐药菌隔离措施:
严格实施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对所有患者实施标准预防措施,对确定或高度疑似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当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措施,预防多重耐药菌传播。
    1.尽量选择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隔离房间应当有隔离标识。不宜将多重耐药菌感染或者定植患者与留置各种管道、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多重耐药菌感染或者定植患者转诊之前应当通知接诊的科室,采取相应隔离措施。没有条件实施单间隔离时,应当进行床旁隔离。
    2.与患者直接接触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输液架等要专人专用,并及时消毒处理。轮椅、担架、床旁心电图机等不能专人专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要在每次使用后擦拭消毒。
    3. 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时,应当将高度疑似或确诊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安排在最后进行。接触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血液、体液、引流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当戴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完成诊疗护理操作后,要及时脱去手套和隔离衣,并进行手卫生。
标准预防内容

标准预防是指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尽可能应用不接触技术;
4、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5、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7、立即清洁溅出的感染物品;
8、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如果在清洗被感染性物质污染的被服时没有洗衣机,则应对被服作出煮沸处理;
9、保证废弃物的正确处理;
10、感染经空气传播的预防(飞沫核<5UM
1)每个房间有合适的通风设备,包括尽可能使用负压、关门、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从吸管排出到外面。
2)工作人员房间内戴高效口罩。
3)病人只能呆在病房。
11、感染经飞沫传播的预防(飞沫核>5UM
1)如有可能,病人住单人病房。
2)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戴口罩。
3)限制病人的流动,如果病人要离开病房应戴口罩。
因此,产ESBLs肠杆菌科细菌感染的患者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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