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紫言

玻璃安瓿,青霉素小瓶(圆口安瓿),到底是医疗废物还是普通废物?如何存放和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28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紫言 的帖子

使用量少的科室直接放利器盒,如果使用量大,放入硬纸盒内,外套黄色污物袋,送医疗废物暂存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琪纹会员

琪纹会员你好:“不应该将是否被污染定为是否是医疗废物的标准”标准应该是国家法规,按照法规执行肯定是正确的。请看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医疗废物分类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YHUANG 的帖子

这样的话,是否会刺破袋子呢?毕竟是锐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YZZ版主的观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出台宗旨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我们应该科学化管理,而不是死搬硬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紫言 的帖子

我们是二级医院,想用利器盒放玻璃安瓿,那是不可能的,那一年得多少钱哪?用不起,我们只好将针管废纸盒利用起来,里面放一层黄塑料袋,将安瓿倒进去,满盒将盒子封好再套上黄塑料袋,贴上封条标识即可,但有个前提必需防渗漏,上级来检查有的默许,有的表扬实事求是,废物利用,不违反原则错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7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yzz 的帖子

YZZ斑竹,我的观点和卫办医发[2005]292号无矛盾啊,是否是我没有说清楚?
我的意思是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或兼具两个条件的属于医疗废物:1、具备分类目录中医疗废物的特征;2、属于分类目录中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的。我认为不具备特征但属于分类目录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的应该也属于医疗废物,举的例子就是分类目录感染性废物的第6种,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或用品,如使用后的加药注射器,虽然未被污染,不具备感染性废物的特征,但也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除此之外,其他类医疗废物也有没有被污染的情况,但因具备其他四类的特征或属于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中的,也算做医疗废物。
所以说是否被污染不是判断医疗废物的唯一标准。
在该文件第一条中也有同样的提法:使用后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不具备特征,但在组分名称中),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文件第二条输液瓶未被污染,不具备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感染性废物的分类特征,也未在分类目录的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分组中,所以不属于医疗废物。因输液瓶是两个条件都不具备所以不属于医疗废物。

[ 本帖最后由 琪纹 于 2007-12-7 12:51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苏州 的帖子

卫生部网上未见卫办医函〔2004〕338号一文。我看到的只是卫生部2005年(292)号《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件,其中只提出“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派学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未提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知道其他各位坛友是否见到过卫办医函〔2004〕338号这个文件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琪纹 于 2007-11-27 23:50 发表
不应该将是否被污染定为是否是医疗废物的标准.医疗废物定义中有直接或间接损害,安瓿容易造成扎刺伤,属于损伤性废物应该无异议,有些废物可能是间接损害,有些废物虽然在医疗机构内由于医护人员的各种防护等,不造 ...

怕流入社会造成操作不一定非要作为医疗废物来处理才可避免,我想如果单独收集再回收利用就更好了,很多事情不必刮矫枉过正,可利用的资源一定要想方设法再利用才是遵循科学发展观的最好体现。我一直感到困惑的是:同样是乙肝(全球乙肝病毒感染者一共有3.5亿人,在我国占1/3,还有其它很多的传染病),一旦住院在医院里生活垃圾都要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来处理,但如果此患者回到家里呢,难道就不产生垃圾了?还有每个家庭卫生间产生的垃圾不全都是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难道也全都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来处理?我想我们在医疗废物处理上一定不要生搬硬套现有的法规,在贯彻执行法规的同时应有更多的思考,只有这样法规才会更趋于科学、合理。此外,我想我们的院感专家和环保专家也应关注全社会的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7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错了几个字,怕流入社会造成损害,矫枉过正前多了一个刮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污染、非化疗药物、未破损等,可不作为医疗废物。
去年在北京的医废会上吴安华老师说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9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红梅伊人 的帖子

如果玻璃试管未破碎也作为损伤性医疗废物的话,那么青霉素小瓶也应归入此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琪纹 的帖子

从文件字面分析:“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派学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似乎仅指输液瓶(袋),其材质是玻璃或一次性塑料。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3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医疗废物分类不明确时,我们一定要记住医疗废物的定义,看这个废物是否有感染性、是否有损伤性,如果都没有就不要算做医疗废物了,一定要减量化,我们的医疗废物已经够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4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照医疗垃圾归类的。因为我看过一个报道:有小孩捡到丢弃的青霉素小瓶后发生过敏反应向医院投诉的,我们为了避免此事发生,所以,按医疗垃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用什么盛装?

规范中规定玻璃安瓿用防刺防渗漏垃圾物品盛装,可此种垃圾袋,一只2元,每天更换,成本太高,只在上级检查时使用,日常用塑料桶(塑料桶重复使用)内黄色垃圾袋盛装,交处置中心,请问各位专家,你们用什么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CCC 的帖子

玻璃安瓿属损伤性废物,按照严格规定,应用利器盒放置。
但正如您所述,成本太高。医疗机构负担太重,上级又没补贴。
个人认为,只要保证运输、收集途中防刺防渗漏的目的,外包装上有医疗废弃物的标志,不违反国家原则吧?:pikhm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和针头是否可以用同样的容器盛装?

玻璃安瓿和针头都是属于损伤性废物,是否可以用同样的容器盛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入塑料有标识的利器盒内当然可以了。大科室没天玻璃安瓿的产生量很大,护士长该心痛材料费了,我院的做法是,针头放进塑料有标识的利器盒内,玻璃安瓿放入专用的纸箱内,(上面一小口,其它全部密封的,3/4满时,胶带封口),外套黄色废物袋,专人收集,密闭运送。专用纸箱是感染办统一定制采购的。这样是不是节约一点呢?护士长好接受,执行起来好些呢。

评分

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星火 + 5 原创内容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幸福 的帖子

你很聪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全是放锐器盒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