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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zz 于 2007-10-14 22:1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关于这亇问题重复讨论过,本人认为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的法规处理,按照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医疗废物分类补充通知》讲的很清楚只要未被病人污染均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理,按理说生活垃圾也应分有机 ...
原帖由 myanhua 于 2009-2-20 11:0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按照卫生部规定,玻璃安瓿属损伤性废物,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上海的做法是放入一次性使用的锐器盒统一处理;青霉素玻璃瓶不作为损伤性废物,按照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处理,但要求回收后不可用于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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