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缭绕

[讨论] 杯具的顶层设计,卫生部院感质控中心成立后先将医疗废物拉进来!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填表而已,没有必要这么悲愤吧?按照院内的管理模式由相应的部门完成调查表就OK了,不管怎么说,医疗废物管理也不可能跟院感一点关系也没有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老师说的太好了,到最后我们什么也做不好,真怀具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买卖医疗垃圾普宁10人被刑拘 两院长被处分
A-A+2013年5月30日08:11南方都市报86 条评论
  “普宁医疗垃圾”追踪
  南都讯 昨日,普宁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整治回收医疗垃圾非法行为的最新进展。截至目前,普宁共刑拘犯罪嫌疑人10名,相关镇(街道)的医疗垃圾非法回收点已被查封。此外,普宁还通报了对涉事干部的问责:对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颜秋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对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林东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另外两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医院中层给予处理。记者获悉,对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等相关责任人的追责仍在查处之中。
  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中,普宁市副市长陈裕民介绍了医疗垃圾从普宁市人民医院流出的相关细节和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情况:
  目前,除郑某兰、吴某静、陈某淑、邱某坤、谢某专等5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外,普宁市还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颜秋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林东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环境整备股股长赖汉林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院内感染管理股负责人罗秀娟,责成市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落实处理。
  “媒体曝光普宁市回收医疗垃圾非法行为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普宁市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在医疗垃圾处理上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清理清查不彻底等系列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影响十分恶劣,教训相当深刻”,普宁市副市长陈裕民称。
  陈裕民表示,接下来,普宁将进一步做好案件的侦查审理,深入挖掘线索,严查细管,不管案件涉及到谁,一律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予以惩处,决不姑息,对整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坚决落实组织处理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医疗垃圾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斩断利益链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目前普宁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由市长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建立健全医疗垃圾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处理
  ●共刑拘犯罪嫌疑人10名;
  ●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已被立案侦查;
  ●问责4名涉事干部:
  对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颜秋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对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林东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对普宁市人民医院环境整备股股长赖汉林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对普宁市人民医院院内感染管理股负责人罗秀娟,责成市医院落实处理。
  追查
  废弃医用药瓶
  流入氨基酸厂
  媒体暗访:普宁人民医院流入废品收购站的部分玻璃药瓶,流入了普宁市美好保健食品厂。该厂对回收的医疗垃圾简单清洗和消毒后,用来灌装虫草氨基酸口服液等保健食品,通过网络销售流入市场。
  普宁市副市长陈裕民介绍,5月27日凌晨,燎原派出所与经侦大队对燎原镇果陇村美好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清查,在现场暂未发现医疗垃圾。经调查,该公司为庄某浩(男,38岁)与庄某豪(男,34岁)共同出资成立,主要生产氨基酸口服液、金银花冲剂等保健品,其中庄某浩的哥哥庄某波(男,41岁)在该厂负责管理。目前,庄某豪、庄某波两人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庄某浩在逃。
  昨日的新闻通报会上,陈裕民通报了从医院流出的废弃医用玻璃药瓶的另一个去向:给氨基酸厂做灌装瓶。
  通报称,普宁池尾派出所于5月27日晚,抓获池尾街道新丰村废弃输液瓶收购点经营者郑某生(男,42岁)、收购点工作人员张某坝(男,70岁,郑某生岳父),查获运载医疗废物的五十铃货车一辆。经审查,郑某生交代从2010年8月中旬开始在新丰村开设废品收购点,同时通过普宁市人民医院和潮阳大峰医院两家医院的卫生工,收购废弃输液瓶,卖往佛山南海。同时部分输液瓶整理后通过一“纪”姓男子(身份未明,在逃)卖给一氨基酸厂,获利1万元。目前,郑某生、张某坝也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刑拘,案件审理正在加紧进行中。
  深山医疗垃圾的幕后老板在逃
  媒体报道:在普宁揭西交界的深山老林中发现数吨的医疗垃圾。这些垃圾从哪里来、谁是这些垃圾的权属人、医疗垃圾去向何处等不得而知。
  昨日普宁市府的通报称,5月26日晚,梅林派出所会同梅林镇委、镇政府到梅林镇岁余坑村进行清查行动,在该村牛地架山(即大湖口)与揭西县、普宁市里湖镇交界距离公路3公里多的深山里发现约3吨医疗垃圾。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企(男,43岁)交代,2012年10月份,杨某古(男,在逃)运送医疗废物到梅林镇大塘肚山地堆放,后又叫其联系工人到该处分拣医疗废物;犯罪嫌疑人杨某星(男,61岁)交代,在2012年6、7月份,杨某贺(在逃)同意将其合伙的梅林镇大塘肚的三间平房租给杨某古堆放、分拣医疗废物,但因村民反对,该点使用一段时间后就停止了;犯罪嫌疑人杨某闽(男,60岁)交代,用于堆放医疗废物的山地是其所有,其在2013年2月份发现所属山地被堆放医疗废物后没有向职能部门反映,也不知道医疗废物是谁堆放的及从哪里来。
  目前,杨某企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杨某星、杨某闽等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批医疗垃圾到昨日上午已清理完毕。
  昨日的新闻通报,并没有说明这些医疗垃圾的来源和分拣后的去向,不过据此前广东电视台的相关报道,这些医疗垃圾至少有部分是从佛山的一些医院流出,分拣之后的医疗垃圾则经过废品收购站后流向食品包装厂或被加工成玩具。
 从这件事情处理结果可以看到黑锅还是感控主任背了,输液瓶外流不属于医疗垃圾吧?怎么没有处理后勤科主任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可怕啊,没个干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怕,院感科又不是肥差位置,能做多少是多少,丢了这工作还好些,反正他们的乌纱还值钱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两张图片很不错,收藏了,或许可以用在培训课件中。  发表于 2013-7-3 16: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工作做事越做越细,越做越多,干不完的活,人员配置不合理,苦、苦、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卫生部院感质控中心能引领全国感控发展,这就是开山之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平时收集医疗废物的是保洁员,和处置中心签合同的是总务科,我们又没权,又不能管人,我们还有院容院貌科。院感科的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可是垃圾暂存点的卫生都没有人做呀!我更郁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原来由我们院感科的人回收医疗垃圾(当然由我的前任揽的活)。好不容易推给了卫生保洁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想了解到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院感质控中心都是些什么人构成,还有其工作方式如何的,一个涉及全国的工作开展,有多少专家参与了,是哪些方面的专家,不会顶层的人都是跟不上新知识的,退休人员或者全部是CDC或是卫生监督的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科是职能科室,属于监管部门,不是执行部门,作为领导者概念要搞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个对于院感人悲催打击的消息,是不是院感人太能干的原因呢,再怎么能干没有人权财权谁听你的呀,医疗废物管理应该由总务科全权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要求各科每日对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进行登记,只是注射器还要分规格统计,太复杂了,统计表一张纸够吗?如果有系统支持统计,那就简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管的事情太多了,哪里都和我们院感科有关系, 要管又没权,三番五次管,苦口婆心督导,嗨,能听一次就不错啦,烦呀,怎样才能提高力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现在职责明确,后勤科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工作管理,院感科只负责监督管理、培训。一开始后勤科也是不习惯,做什么都说给院感科干的,现在已经习惯了,认同是他们的工作了
填表就填表吧,我看了一下表,后勤科排在第一位呢,大家不要太悲观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工作做事越做越细,越做越多,干不完的活,人员配置不合理,苦、苦、苦.赞同楼上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4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认为这个顶层设计有问题,各省顶层院感专家联名建议卫生部相关部门予以修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