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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石磊--wxmsl

关于安瓿处理的最新文件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这对保护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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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可以不按医疗废物处理,但破碎的玻璃安瓶还是应该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以减少职业伤害——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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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玻璃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处理,青霉素小瓶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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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yyy 于 2011-12-5 13:01 编辑



通知虽然出来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那些青霉素、头孢类小瓶还好,一般不容易破损,确实能够达到废物减量化的目的,但是那被锯开的破损安培该怎么办?因为一般的生活垃圾袋,也就是连放屁都能戳个洞的牢度。如果没有一个具体规定的处置措施或有效的转运方式,还是增加职业损伤的机会。因为污染途径无处不在,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在诊疗操作中时时戴手套哇!
我们的医疗废物可以说是从处置到转运,都在规范执行中,而我们的生活垃圾呢?每天去看看我们的环卫车就知道了,而细菌、病菌污染是无处不在的,这才是令人最最担忧的!我们的生活垃圾中隐藏了多少的致病菌啊!而我们的处置方式呢?如果再把这些锐器混入其中,期间的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
我觉得,不管上面的规定如何,还是应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而定,总而言之,应该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不是机械地依照通知规定盲从!
所以,本人私下以为:安培处理还有待于作进一步实际性的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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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可以不按医疗废物处理,但破碎的玻璃安瓶还是应该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以减少职业伤害——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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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蒋桂云 发表于 2011-11-30 08:20
只是说“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没有说是玻璃安瓿啊,玻璃 ...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安瓿
本人认为:废弃瓶不能等于安瓿,因为安瓿更容易造成损伤,而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造成的损伤机会就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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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wshh1975 发表于 2011-12-3 19:58
我想,或许阁下误解了我的意思!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关于医疗废物的定义是: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 ...

既然别的行业产生的玻璃渣未要求做医疗废物处理,那么医疗机构产生的未曾接触过患者的玻璃渣为什么要特别呢?它们对社会的危害性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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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按医疗垃圾处理好,可以减少医疗垃圾处理费用,现在医疗垃圾处理费用越来越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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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化疗药物的药瓶,个人认为还是作为医疗垃圾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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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年睡狐 发表于 2011-12-5 11:35
既然别的行业产生的玻璃渣未要求做医疗废物处理,那么医疗机构产生的未曾接触过患者的玻璃渣为什么要特别 ...

有哪个行业是用人的手去处理此类玻璃碎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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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江苏的,个人非常同意44楼和86楼老师的观点:1.玻璃安瓿不等于玻璃瓶;2.化疗药瓶按医疗废物处理;3.本着环保节约资源的角度,青霉素、先锋类的密封瓶和玻璃安瓿可不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但当生活垃圾出去,也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因此必须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希望我省也有这样统一的废物回收公司,专门回收以上物品包括药品的外包装袋等,以防止输液瓶(袋)、玻璃瓶(袋)等物品被不法分子收购对生活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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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monkeywdl 发表于 2011-11-30 14:25
不能单纯看有无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我们要分开来看待这些废物:化疗药,对人体有害,流入社会很危险,要不 ...

请问老师是哪个省的?您所说的废物回收公司是专门进行废物处置的有资质的公司吗?公司名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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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zbsyygk 发表于 2011-11-30 08:28
我们本地玻璃安瓿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 ...

其他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这个各种玻璃瓶我个人一直理解为玻璃输液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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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wshh1975 发表于 2011-12-5 14:57
有哪个行业是用人的手去处理此类玻璃碎片的?

我是认为玻璃碎片应归为生活垃圾,但生活垃圾应分为普通生活垃圾和危险***垃圾,危险***垃圾也要特殊处理,比如在包装上也应该防渗耐刺,封闭包装,但在最终归类和处理上却不能按医疗垃圾高温焚烧。别说行业,就是私人家里碎了一块玻璃,他不用手处理,难道有专门的不用人处理的安全办法或机器。如果有我就给每个科室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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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lllan086 发表于 2011-11-30 08:22
卫生监督所的人只会查医疗废物!

强烈支持楼主的想法,每次检查的时候,检查的专家都说法不一,每次都有新说法,这样有了统一的文件,看下次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去罚款我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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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问教师们!传染病院产生的玻璃安瓶应该怎样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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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虽然这些玻璃安瓿类未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可以不按照医疗感染性废物处理,但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话,从环保角度来说,其中所含的化学成分会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呢?国家不是在提倡过期药物定点回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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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年一叹wyr 发表于 2011-12-5 21:42
个人认为,虽然这些玻璃安瓿类未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可以不按照医疗感染性废物处理,但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

垃圾处理的最高境界就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焚烧只满足了第一个要求。合理的回收利用才是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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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医废处置是按床位收费的,不存在减重节约成本的问题,然后,我们这里没有将玻璃安瓿剔除在医废目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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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年睡狐 发表于 2011-12-5 16:32
我是认为玻璃碎片应归为生活垃圾,但生活垃圾应分为普通生活垃圾和危险***垃圾,危险***垃圾也要特殊处理 ...

所以,安瓿应归为损伤性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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