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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oxd5

胆囊炎患者住院感染肺炎死亡 医院判赔20万元(转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是暴发流行,且不是同源,医院就不应该承担责任。院感人更要讲科学,连自己人都分不清是非曲直,那真是医务人员的悲剧。总有一天自己灭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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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染性疾病病人与非感染性病人理论上是应该分开住,可现实是病房条件不允许,多数都是混住的,入院时若拒收是要产生矛盾的,社会对医院感染零容忍了,医院可怎么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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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院感工作太难干了,有制度但落实不到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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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82岁老太王氏,为治疗胆囊炎,在医院感染了肺炎,并因此死亡。其实这一院内感染发生,医院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没有将82岁老太王氏与肺炎患者分开收住,也就是法院所说:未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因此医院违反规定,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院内感染危险因素包含“病人因素”,1、年龄因素:婴幼儿或老年人(小于1岁或大于等于60岁)可增加感染风险,2、再加上老年患者机体抵抗力低下,各种防御工功能降低,患病后长时间卧床,都是引发院内感染的危险因素,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点冤。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警钟,给院长们交响警钟,院感工作不可轻视。虽然大家感到有点冤,如果将82岁王氏与肺部感染患者分开收住,我们责任会不会小点,由此可见各项法律、法规、办法、卫生行业标准都必须认真学习,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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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宣判有偏差,确实医院不应该把不同种类的病人放在同一房间,尤其面对的是一位高龄老人。但是肺炎绝不是传染病,这点常识法院应该知道。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院内感染不容许存在,院感人的工作会更加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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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同情弱者可以理解,但也不能把肺炎认定为传染病吧?医院把所有的感染与非感染病人进行隔离,按照目前医院的条件大多数医院都做不到。但是医院的医院感染意识也的确很差,82岁的老人,即使不与肺炎病人放在一起也很容易发生医院感染,这样安置病人,的确增加了医院感染的可能性。医院不是过错,也有过失。引以为戒吧。医院工作的确是如履薄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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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最后的审判结果如何,此次事件都说明公众对院感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在加强,同时反映我们医务工作者对院感知识的不重视,院感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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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肺炎算传染病吗?哪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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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虽有过错,但法院要医院赔钱让我们医务人员接受不了,如果发生医院感染而死亡就让医院赔钱,那医院以后不能再收年龄大的、免疫力低下等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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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住院老年人感染肺炎,这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发生院内感染的患者都像这家人,那么,医院是没法工作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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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举证倒置,院方对王氏的肺部感染确实没有有力证据来反驳,院感的发生很多时候是一个多因素作用的结果,这样的案例提示我们要关注院感的每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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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个非常危险的信号,我相信,以后这样的纠纷会越来越多的,我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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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样的案例,我感到法律是偏向公民的,单位在有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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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医务人员不公平,判决时没考虑到病人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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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这段是我从别的地方转来的,口号:医生不是天使,是凡人。 
    在行政议题、媒体舆论和民众舆论中,医务人员一直是“高收入”“道德败坏”的形象,很少有人想到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但实际上,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正在被严重侵犯。(以下所说的“医务人员”均主要指“一线医务人员”)
  我国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企业等经济组织或民办单位的职工,医务人员并未被纳入这些法律的保护范围。而医院内部实质上是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就导致了医务人员身处企业职工的弱势地位,却又缺乏名正言顺的法律保护。 
  医务人员被侵权的具体表现有:
  一、每个医务人员管理的患者数量过多,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
  二、夜班过于频繁,医务人员的日常生活规律和身体节律错乱,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三、常态加班,长期无法按时下班,尤其,值完一个夜班后还要继续工作。
  四、经常无法享受正常的休班和节假日。
  五、某些工资项目与劳动付出严重不符,如夜班费、挂号费低得可笑,还比不上理个发、洗个澡、看场电影的价格。
  六、社会对医务人员持敌视心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是偏袒患者的。
  七、医院为了讨好公众、保自己乌纱,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往往牺牲医务人员的权益,无原则地向患者、患者家属、医闹妥协。
  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医生编制严重不足,医患比过低,导致每个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过大;
  二、国家过分强调医疗工作“救死扶伤”这个特殊性,却忽略了“医务人员也是人”这个一般性;过分强调“医务人员为人民做奉献”,却忽略了“医务人员也是人民的一部分”。
  三、国家舆论不正确,再加上媒体推波助澜,让公众误以为“看病贵”“看病难”是医务人员导致的。事实上,医疗困难主要是由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贫乏、经济欠发达造成的。
  四、医院管理者像某些黑心企业的管理者一样,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恣意践踏职工权益。
  五、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定价、管理制度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形势。
 建议:
  我认为,至少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
  一、专门立法、发布文件,或修改现有劳动法律法规、文件,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权益,限定每天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最长连续工作时间、最短夜班间隔,保障倒班休班、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需要加班时,按合理程序进行,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当然,医疗工作有其特殊性,患者不可能“按时生病”,疾病也不会“按时上下班”,但这应该通过医师梯队制度、冗余后备制度、完善的交接班制度来解决,而不应通过常态加班、常态侵占休班和节假日来解决。 
  二、承认医务人员劳动的价值,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提高诊断、治疗等人工服务项目的价格,尤其提高那些需要医务人员付出较大代价的工作项目的价格(如值夜班、24小时连班、放射性环境工作),并保证这些收费能够真正足额到达医务人员的工资里,杜绝“值14个小时的夜班还不如摊20分钟煎饼果子挣得多”这种可笑而可悲的现象。 
  三、向公众正确开展宣传,让公众明白,公益事业也是要花钱的,因为药品、医疗器械、材料和人工都要用钱买。要么患者自费,要么国家拨款,要么保险公司买单。国家如果暂时掏不起钱,就坦诚地告诉公众,而不要把矛盾甩给医院,更不要让公众认为“以药养医”是一线医生个人的罪过。 
  四、向公众做科普,让公众明白,现代医学科学还有很多局限性,医疗还做不到“包治百病”,有些病必然要逐渐恶化,有些病必然要死人;医疗活动本身就带有很多不确定性、尝试性,误诊、漏诊、误治、漏治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患者及其家属不能因为自己身体痛苦、心情烦恼、经济不堪负重或治疗结果与预期有差距就向医生撒气。
  五、对于无理取闹的患者、家属,如果他们已妨害医疗工作、扰乱医院秩序、威胁到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那么医院应该有权将其赶出医院或控制起来,以保护医院、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权益,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政府和公检法部门,不得为了讨好公众、制造虚假和谐而偏袒他们。
  六、规范媒体的报道,禁止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讨好公众而偏向报道甚至捏造医院过失的事件。报道医疗事故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要有证据,要讲科学道理,要由专业人员对其专业性负责,不能仅凭患者、家属和媒体撰稿人的单方面猜测和臆造。 
  七、增加一医务人员的编制,提高医患比,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强度,进而提高每个患者所分摊到的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
  八、为一线医务人员配备辅助岗位,如文字录入员、文档管理员、医患沟通员等,以解放宝贵的医务人员,让他们专人专用,专心投入到核心医疗工作之中。当然,这一点要视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而定,避免形式主义造成浪费。
   
    个人注明:虽然我不敢完全支持以上所有观点,但多多少少是反映了医务人员的一点点心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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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给我们敲响警钟,肩上的担子也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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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1、并不是肺炎都是传染病
2、同样是肺炎的病人不见得就是同一种病菌,即并非同种同源
3、医院按照规定有床间距、场占地面积等要求,但全国有几家医院达到了,如果真要追究责任,先追究行政部门吧,我们也不想收这么多的病人,但是您敢拒收吗?
4、法院的人能读懂医学规范,我们自己还没完全弄明白呢?他们明白吗?
5、就算是发生了院内感染,肺炎的发生原因就一定是医源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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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 2 + 2 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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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起案件给医院又增添了一道警示标志,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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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领导盲目追求高住院率和高收入,这才是我们院感管理人员最受困扰的地方——领导不重视,一切做起来都是那么难!
感同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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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死,治好了,也许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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