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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yo

感染或非感染患者使用后的玻璃或塑料输液究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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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护理部协助药剂科回收,具体去向感染科不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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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我们就可以不去过问。
到社会上做什么用途,那是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事情,我们医院不可能把瓶子没给人家,还要管人家的用途?要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越位啊?如果这样也的确有点不近人情,有点难为医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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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8# 老朽

讲的是实情,也很精辟!支持一下!我院现在让科室把这类废物卖给有收购许可证的回收站,但下一步的流向医院实在无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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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8楼版主。我们有时候也是无能为力,医院会把这些瓶子卖给指定机构回收,然后返还给科室一部分资金,虽然数量不多,但科室也支持这么做。所以我们就无法监管到转运出医院的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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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我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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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8# 老朽
我们的做法是:在交给有资质的机构处理之前,先让运送工人将该运出的玻璃瓶全部敲碎,以免回收机构用作它途而引发出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如此医院肯定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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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还是首先毁形后,再让收购部门进行回收。这样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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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卫生厅指定某厂家回收,有资质,哎,这样也好,至少有卫生厅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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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规定塑料输液瓶、玻璃瓶等由指定的机构来收购,不做原用途,并与收购单位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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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的管理确实闹心!由于目前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所以我们只规定化疗药品等输液瓶以医疗废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余的就是生活垃圾,对我们院感科而言,无法监管啊!
呼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避免由此而引起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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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输液瓶是由卫生厅指定的机构来收购,请问各位,输液管路也可以交这个机构处理吗?另外,感染科的输液瓶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可以交给指定的机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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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科的应该都算是感染性医疗垃圾吧!不能再回收,只能按照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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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17# 左小玲


输液管路目前还没有人说属于生活垃圾,因此按照医疗废物的有关要求来处理比较妥当!另外感染科的输液瓶是属于医疗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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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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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观点,可问题是合同不是由院感科来签。院内监管还可以,院外监管,实在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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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袋的确不应视为医疗垃圾,可媒体才不管这些呢!他们见不得医院里出来的东东,凡是污染不污染的瓶子、袋子一律视为医疗垃圾!给医院施压、扣帽、上纲上线,把医院送到风口浪尖上!大城市大医院好办,有集中处置中心。基层可苦了!!期盼地方政府(县级)实行专项投资建设垃圾处理中心,对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进行分类处置、科学处置、还能再生资源该有多好!可现实只能是医院独自承担这千斤重担!一不小心就踩上“地雷”沾上记者的“光”了,那是爆光!无奈: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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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袋的确不应视为医疗垃圾,但医院要有一个很好管理的办法,要设有专管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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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统一收集交由指定的机构来处置,他们将塑料输液瓶加工成颗粒后出售给别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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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8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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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 我们也是厂家直接到科室回收,费用属于护理部,我们根本不可能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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