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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yo

感染或非感染患者使用后的玻璃或塑料输液究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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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ngfh 于 2007-9-9 15:12 发表
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院由供应方回收.不需要登记等手续.

由供应方回收会不会有用于原用途的嫌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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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目前是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回收。不过,以后可能我们广西要统一集中回收了。
10月9日,自治区卫生厅召集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等多所医院的主管副院长和院感科主任等相关人员开会,讨论关于对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实行统一回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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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inganna 于 2007-10-11 23:01 发表
我们医院目前是与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统一回收。不过,以后可能我们广西要统一集中回收了。
10月9日,自治区卫生厅召集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 ...

把钱还给医院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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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yinganna 的帖子

由行政统一,应该是很好的管理模式,但在我们的国情下,凡是有行政干预的,往往参加收购的都可能有所谓的关系或叫背景,结果受损害的往往是单位,直说就是医院的利益,所以,我不怎么:lol :lol :lol :lol

我认为,自己按照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自主管理,可能会达到更大的利益,我就是这样认为和管理的。
同时,我是不赞成将瓶回收买给供货商的,如果要给的话,那就必须毁行。你认为呢?否则,难免瓜田李下的!!!!;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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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楼上的观点。但是合同,谁有合同啊,上传一份让我们借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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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科玻璃输液瓶处理

请教各位:传染科的使用后的玻璃输液瓶该如何处理。是置于感染性医疗废物袋中?还是同损伤性医疗废物一样置于锐器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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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医疗废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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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应该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但我个人认为,这样做不利于医疗废物减量化的工作。
如果是乙肝患者的输液瓶,没有被血液、体液等污染,其危险性不大,我感觉没有必要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卫生部的文件有点过于严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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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wshh1975 的帖子

赞同!输液瓶被污染的机会应该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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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是医疗废物板块大家都讨论的问题,其实国家也是没有办法,毕竟现在人员的素质没有达到那么高的水平,会只觉得帮你分好那些受污染和那些没有受污染,也只能硬性规定了,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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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还是应该按要求做,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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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科的生活垃圾都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还是小心无大错啊!: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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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gaoxd5 的帖子

我是问,玻璃输液瓶是否可和棉球等物放同一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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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wshh1975 的帖子

我们医院就一直都是有回收处置资格专门机构来收购的。也签订了相关条款,主要内容就是回收以后不得用于原用途和不利用人体健康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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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将合同传上来让我们分享一下呀。

注意:是回收一次性物品的合同,而不是普通的医疗废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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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依依 的帖子

:P 我没见具体的合同细节,我只是参与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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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关系,我再想想其他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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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依依 的帖子

我看能给你帮助吧!!!:handshake :handshake
再说吧!!!: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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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梅版主。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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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yinganna 的帖子

卫生厅干吗对这事这么感兴趣?真是的!不过,“统一回收”后把钱给回医院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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