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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oyo

感染或非感染患者使用后的玻璃或塑料输液究竟如何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苏州 的帖子

这是好办法。但怎样的厂算有资质,怎样的资质才算合格呢?现很多回收人员都是个体的,如何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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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目前国内的再生资源企业还很少,而合格的医院废物处置企业更是鲜见,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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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莹依 于 2007-10-24 22:10 发表
卫生厅干吗对这事这么感兴趣?真是的!不过,“统一回收”后把钱给回医院也可以的:@



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是不地道的!真的!!!:lol :lol

但评价上级,我还是少说为好吧!!!: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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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输液瓶

:fabasdgd 卫生部文件:使用后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这些物品医院怎么处理,院感科有没有责任,属于不属于院感科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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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既然不属医疗废物就不属于院感科的责任,应该药剂科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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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夏天 的帖子

应该不属于感染管理科的职责范畴。原属于医疗废物,现变更不属于医疗废物后,难免对其处理会咨询感染管理科。作为医院的一分子,如果有咨询,尽可能给予帮助也是应该的啊??
      作为不得用于原用途的生活垃圾处理后,处理的渠道有许多种。就我所知,有:
1、整箱作价,养禽场、墨水厂、兽药厂等收购。后勤部门或药剂科负责处理。
2、交运垃圾暂存站置“回收垃圾间”。玻璃粉碎,塑料袋装,纸箱叠放。与废品回收公司联系外销。
     另外,有食品小作坊(生产酱类,香油,饮品等)来院联系购买输液瓶的。我们应该提醒管理部门注意,虽然没有用于“原用途”,我们不要卖给他们。理由相信大家都清楚的----用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 本帖最后由 ZHWEN 于 2007-11-9 1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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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夏天 于 2007-11-9 17:43 发表
:fabasdgd 卫生部文件:使用后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 ...



这部分属于院感科的责任范围,院感科负责政策的制定,日常运行的监督.日常具体收集/转运\变卖管理属于后勤的工作哦!!

说道具体怎样处理,是院感\后勤联商处理,买到那里,由院感和后勤共同决定,院感要负责审核收受方的证件,后期负责具体价格.

我是这样理解和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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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夏天 的帖子

卫生部文件:使用后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 ...
这些物品属于生活垃圾类处理范围!但是医院感染管理科在日常工作中应该给予该类物品回收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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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8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明白了!一定要多领会法规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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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科的输液瓶属于感染性废物吗?

感染科的输液瓶属于感染性废物? 但是,废物处置中心不收,作为医院应该如何处置好呢? 我们目前只能浸泡消毒后,做为生活垃圾处理.请各位同道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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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jt001765 的帖子

请您到“医疗废物管理”版块去看一看,那里对此问题已经做了充分的研讨。可能对你会有帮助。如果还有相关问题,请到“医疗废物管理”版块发帖,在那里,会有热心人全力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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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病医院病人用后的输液瓶如何处理?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请教各位医院感染专家,传染病医院病人用后的输液瓶如何处理?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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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病人用过的输液瓶并没有被传染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的话,也还是生活垃圾吧。我个人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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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CCC 的帖子

传染病病人用后输液瓶属于医疗废物。理由是输液瓶属于生活垃圾,但传染病病人用后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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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6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上的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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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疾病科用过的输液瓶,是否可以回收利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可以回收利用。但要以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前提。
对感染性疾病科而言,如果达到上述要求,是否也可以回收利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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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我们还是按照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卫生部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的补充通知》的相关精神,对感染性疾病科用过的输液

瓶我们一样回收利用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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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我院是回收了,没有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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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看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来定,如果是接受乙肝\丙肝\等血源性传播疾病或者TB等传染病,输液瓶不按医疗废物处理没什么大不了.
但如果是接受霍乱\SARS等传染性较强的疾病患者,建议还是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否则,即使不会造成疾病的传播,卫生局或者卫监也不见得不会追究.
有些事情还是做的保守一点,以免真的发生了问题把自己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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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wshh1975 的帖子

赞同wshh1975 斑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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