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彩色的风 于 2011-3-31 16:48 编辑
回复 159# gemao
如果是医院的药房,呵呵,那就不用说啦。大家都知道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台面上的帐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其他貌似国家也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做好人,反正病人骂的不是那些高官哈。
只要是医院的药房,相信都会有医师的名单在,谁谁的权限如何,应该都有注明的。相信这方面也会有一定的核查责任,如果药房不核,有了名单给你,出了问题当然是药房负责任了。
特殊使用类药物有注明是在医院内使用才能使用的吗?没有看到这个定语。这些特殊的药物普通药房也可以买得到?那咱国的管理实在不是一般的豪放呀!这里认为有指征就可开药的医生特指有资质的医生哈
药房的药师如何确定有用药指征,这个问题没法讨论在国内。不是他想确定就能确定得了的。
呵呵,什么叫空话,空话不一定是废话。我们的法规中就是因为空话太多了,才会有待进一步完善,并在具体实施中总结经验教训的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