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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china

先睹为快:卫生部将出台迄今为止最严厉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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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是世界卫生日,我们医院结合今年卫生日主题“抵御耐药性: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就无药可用”开展了“为了人类健康,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志愿者服务主题宣传活动,主要针对病患及陪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知识宣教,效果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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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胡教授,我院现在正在开展用药管理,正需要这个管理办法。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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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好消息,希望可以尽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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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办的工作人员不是高级职称这就不能进入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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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您辛苦了!已经下载学习!希望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早日实施,能推动医院感染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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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教授辛苦了,医疗机构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临床科室、护理、医院感染、临床微生物检验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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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组织机构,付组长感染科应为成员之一,这样才有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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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胡教授给我们的讯息,但我有两点疑问:

一、
办法中提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与第九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不一致?

问:管理工作组到底归药事管理呢?还是归医务部门呢?应明确归属,否则会从两部门之间滑落!

二、“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问:这个指标是否偏低了?现在很多医院的感染病例送检率均高于30%的指标,关键是送检时机不恰当,往往在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后一段时间才送检,或经久不治才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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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办法是有了,但是真正落实起来却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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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2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但不知道到哪年哪月才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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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能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抗生素的管理力度会好的。{:5_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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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大!应该好好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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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菌素管理国家说单位说要真正管好路漫漫兮,大家齐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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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教授,辛苦了,我总算盼来了这“天煞”的,有了这个,抗菌药物滥用产生的大量耐药菌株将会大大减少,我们感染管理科对耐药菌株管理的工作中心也将发生很大的转移,从源头控制,我们会更有信心,再一次感谢我们感染界的领军人物---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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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好消息呀!抗菌药物的管理终于要落到实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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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感管理者对目前滥用抗生素的现状真是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希望卫生部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要上面制定政策,下面出来对策,最后还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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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候佳音!好多法规都出台了,就是执行力不够!如何避免大家走过场,是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中国有个大问题,就是人际关系的问题,谁来搞定呢?现在,往往认真执行的人——你,下台吧!都像你这样,医院的其它工作怎么开展?不要太认真啦!——————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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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icchina


    希望这个法规真的能发挥切实的效果,我觉得在中国很难真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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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好消息',多重耐药菌产生的根源可以得以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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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缺的不是法律、法规、制度!而是政府监管与执行力!!!再者是国民素质。例如为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那是国家的治安是相当好的,可以说道不拾遗、夜不闭户!!!!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而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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