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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瓿,青霉素小瓶(圆口安瓿),到底是医疗废物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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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主题贴
02-17 16:11
高山雪莲W
:
2025年1月份优秀回帖
02-17 16:10
系统消息:
AI工具试用丨“斯斯”陪你做感控,有问必答!(赚金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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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才知道,SIFIC论坛可以一键搜索【知名专家】的授课笔记资源啦!
#SIFIC感染科普笔记#
01-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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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言
玻璃安瓿,青霉素小瓶(圆口安瓿),到底是医疗废物还是普通废物?如何存放和处理?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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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宛名驹
大宛名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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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
发表于 2010-8-1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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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村姑也爱学习
这些小瓶你干嘛要去分类,和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由垃圾公司统一处理,不是焚烧就是填埋,不是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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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依旧
海棠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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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发表于 2010-8-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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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层黄色塑料袋扎紧袋口,当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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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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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5
发表于 2010-8-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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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老朽
第一个文件只提输液瓶,没提安瓿,所以和第二个文件没冲突;第二个文件提了玻璃安瓿属于损伤性废物,省厅的那个东东明显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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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朽
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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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
发表于 2010-8-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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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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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依旧
海棠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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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发表于 2010-8-1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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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hryylihua853
应该属于药物性废物,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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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也爱学习
村姑也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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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发表于 2010-8-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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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zzhap
这些青霉素空瓶按生活垃圾处置,万一在垃圾堆里致捡垃圾的人过敏死亡,责任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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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宛名驹
大宛名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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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
发表于 2010-8-15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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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村姑也爱学习
你和垃圾回收公司签署的协议里已经写明了应该焚烧或填埋,医院里禁止分拣,出院后的垃圾如有分拣,那是垃圾公司不按合同办事,你说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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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szyywxf
ycszyyw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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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发表于 2010-8-1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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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不是很清楚吗?干嘛搞这么复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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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水伊人
止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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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发表于 2010-8-1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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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赞同2005 292号通知,他是对2003 287号文件的补充修改,也非常符合实际工作,比方说未被病人体液、血液污染的破碎的玻璃安瓶当做医疗垃圾在收集时不能像锐器那样放在锐器盒内,而要单独放在垃圾桶内的厚塑料袋内,最后放入感染性垃圾内,这样破碎的玻璃安瓶很容易刺破塑料造成医疗垃圾的渗漏,危害更大,偶看过胡教授的医院感染问题释疑一书,也非常支持胡教授的观点。再一个根据医疗垃圾收集原则宜少不宜多的原则,偶认为算作生活垃圾比较合理,只不过在收集的过程中做好防护,避免职业损伤。既然有了2005 292号通知,又符合工作,那就遵照好了。2005 292提到的是使用后各种玻璃也应该包括未被病人体液、血液污染的破碎的玻璃安瓶吧,不知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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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苗
小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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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发表于 2010-8-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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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朽
A和B文件没有矛盾,关键是C文件,他虽然是以一个省的名义发的,但是请示过卫生部的,我们就可以参照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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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女玉兔
禾女玉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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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
发表于 2010-8-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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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算作生活垃圾比较合理,只不过在收集的过程中做好防护,避免职业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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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朽
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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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4
发表于 2010-8-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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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联合行文,卫生部单方面修改文件精神不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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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kahuan
monika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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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发表于 2010-8-2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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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逍遥小鱼儿
说的好,非常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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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hua_66
lbhua_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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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发表于 2010-8-2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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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五楼的意见,本来就不冲突,完全是两回事吗。建议您先认真学习一下文件,吃透文件精神那然后在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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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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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发表于 2010-8-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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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条例规定安培属于损伤性医疗废物,可一次性使用锐器盒的使用说明上明确写着将废弃的针头、刀片放入锐器盒内,再说将安培放入锐器盒内的确增加成本。我院是单独放在盛放注射器的纸盒内,3/4满时封扎,外套医疗垃圾袋运送至医疗垃圾暂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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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一丹
任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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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发表于 2010-8-2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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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使用锐器盒成本太高,科室支出大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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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一丹
任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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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发表于 2010-8-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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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标准太低,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大多数护理操作都是赔本的买卖,况且利器盒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我们用废纸盒外加“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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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zya@163.com
lgzy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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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发表于 2010-8-2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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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瓿包括破碎的均属于医疗废物,属于损伤性废物。但玻璃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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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zhi
yan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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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发表于 2010-8-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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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瓿是属于损伤性废物的,应该放入利器盒。可我们是 放在一个专门的垃圾桶里,然后用黄色口袋装的,没有扔进锐器盒,如果都要放入锐器盒,我们的工作就更难做啦,针头入锐器盒每2天仍一个,护士长们都心痛死啦,更何况那么多的安瓶再如盒,那就更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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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豆
憨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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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发表于 2010-9-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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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
玻璃瓶指的是大输液瓶,所装药液对环境危害小,玻璃安瓿是装药品的小瓶子,所装药物对环境影响力大,所以他们的处置方法应该有区别,前者按不需按医疗圾处理,而后者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时间比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要晚,应该是对它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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