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山雪莲W 于 2016-9-16 18:05 编辑
反方结辩陈词
大家好!这是今年中秋期间的第一场辩论赛,在此我代表我们反方全体队友们祝大家节日快乐,健康平安! 向主持人的辛苦工作表示由衷的致敬,同时也对各位辩友表示感谢!
本次辩论赛的主题是湿化用水必须用灭菌水吗?
氧气湿化用水究竟用什么?一直存在争论和困惑,现行的一些操作规程、医学院校的考试用书中讲到的湿化用水与2010年卫生部颁布的标准存在不一致;检查感控的专家到不同级别医院检查,存在使用不同湿化液情况,都可提供出使用证据。湿化水有必要必须使用灭菌水吗?这次辩题直指焦点、疑点。
作为反方,我们团队坚持湿化水“可以用代替品”的理由陈述如下:
一、首先明确湿化的目的:
1、使用湿化液的目的是通过湿化吸入氧气,减少吸氧对呼吸道的刺激,提高痰液的稀释效果,增加患者的舒适度,维持患者呼吸道的湿度,有效预防呼吸道感染。根据文献报道湿化液完全可以使用替代品,如ε-聚赖氨酸、沐舒坦气道湿化液、扶舒清湿化液,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可以有更多选择,没有必要非使用灭菌水不可。
科技在发展,还可以研制出更多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的湿化液。
2、急性肺水肿病人可以用20-30%的酒精做湿化液,酒精做湿化液的目的是因为乙醇能降低肺泡内泡沫的表面张力,是泡沫破裂消散,从而改善肺部气体的交换,迅速减轻了缺氧的症状,因此灭菌水没有这样的作用,没有必要必须使用灭菌水。
3、有些湿度较大的南方地区 如华南、港澳等地区,吸氧是不使用湿化水的,新生儿蓝光箱也是不加水的,因此,灭菌水也不是唯一的选择。
二、遵循的规范问题:使用凉开水、蒸馏水为湿化水是有依据遵循的。
1、2010年88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规范氧气湿化用水,提出应用使用灭菌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针对预防与控制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的措施,都通用吗?该通知中也没有要求必须使用灭菌水。
2、我方提出使用凉开水也是有依据的:护理专业发展丛书《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基础篇,2013年3月)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考试指导用书《护士岗位技能训练50项考评指导》,(2010.6)两书中提出氧气湿化用水可以使用凉开水、蒸馏水。胡教授主编的《中国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该书P114页提出湿化液可以使用新鲜的冷开水。
规范是仰望星空,是指引,是引领的方向,教科书和技术操作规程是实际工作操作指南,更接地气。
3、使用灭菌水也就是近5—6年的历史,过去几十年一直用的非灭菌水的替代品,难道否定过去吗? 况且,也没有资料显示我国发生的闻名国内外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仅仅是因使用凉开水、蒸馏水等湿化水引起的。
三、替代品是否安全问题:
争论焦点是替代品的安全问题,凉开水和蒸馏水是否存在细菌污染?
1、文献资料、同行及我院监测显示:凉开水和蒸馏水是合格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使用安全、经济、取用方便的凉开水和蒸馏水做湿化用水呢。
如:吴变兰 李临平 王美荣《氧气湿化瓶湿化液的选择与延期更换的效果观察》,结论:使用凉白开水和灭菌蒸馏水作为氧气湿化瓶湿化液,可连续使用72h,其结果无明显差别。况且湿化水是每天更换的,按照规范操作,凉开水一样不会受到污染。
《American Journal of INFECTION CONTROL》通过对比试验,结果无菌用水的细菌阳性检出率为45.0%,自来水的细菌阳性检出率为31.7%。
灭菌水使用不当依然存在污染问题,不是应用了灭菌水就万事大吉了。
2、氧气湿化瓶属于中度危险物品,只是要求清洗消毒,其湿化液没有必要使用灭菌水。
四、湿化水可以是多层次选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生活质量,经济基础决定不同的选择,选择可以是多层面的,选择需要根据国情、省情、院情。
1、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按照马斯洛学说首先解决基本需要。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可以根据不同医院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如经济条件差的基层医院,可以选择经济型的凉开水做湿化液;经济条件好的三甲医院可以使用一套50元左右的一次性吸氧装置。
2、凉开水取用方便,经济实惠,几乎不花钱,且监测合格,做湿化液吸个氧气,何乐而不为呢。在经济还不发达情况下,没有必要非用灭菌水不可。如同选择住宿一样,可以是总统套房、豪华酒店,也可以是经济旅店,丰俭由人,不可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
五、管理问题:
任何一个医疗活动都涉及到管理,如果管理不到位,如氧气湿化瓶消毒不到位、二次污染、氧气流量计、连接管口等任何一个环节清洁消毒不到位,每天不能做到及时更换,操作中不落实手卫生、不遵守无菌操作,即使全部使用了灭菌水,依然存在污染长细菌问题,不能将管理问题归结为选择湿化水问题上。
因此,我方观点:湿化水灭菌水不是唯一,可以使用替代品,可以多层次。
最后感谢两位版主辛勤陪伴;感谢正方队友的精彩辩论,让我们在学习中进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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