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感控雏鹰 于 2016-9-14 09:46 编辑
我是正方 我方论点:湿化用水必须灭菌 针对反方15楼老师提出的依据反驳如下: 一、反方老师提出的依据1《黄连解毒汤作为气道湿化液的临床应用》存在以下不足: 1.文章采用二阶段交叉设计方法,选择30例患者随机分组,并对性别、年龄和住院时间进行了无差异统计,但却对两组间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等、是否手术等情况无匹配,且两对比组仅15例,样本量存在不足;2.该篇文章选择的是复方黄连氧气湿化液和蒸馏水对比,作者在开篇便指出“蒸馏水本身不具备消毒、抑菌作用,及易使细菌生长繁殖,而氧气湿化液带菌造成院内肺部感染的情况已被临床所证实”,且文章着重强调的便是复方黄连湿化水中黄连的抗菌作用。故我方认为该篇文章不足以作为反方湿化用水并非必须用灭菌水的依据。 二、反方老师提出的依据2《复方黄连液对氧气湿化液中常见致病菌的体外抗菌效果研究》为依据1团队老师的另一文章,其核心仍然是突出复方黄连湿化水中黄连的抗菌作用,反方据此为依据反从侧面支持了正方的湿化用水应使用灭菌水的论点。 三、反方老师提出的依据3《黄连解毒汤作为气道湿化液的临床应用》,其结论等先不论,该作者在文章中写出两组临床资料无差异,缺乏相应数据,过于笼统;其次,结果2.1中指出观察组(84.62%)和对照组(82.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验证,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故该篇文章的准确性仍有待商榷,不足以支撑任何论点。 四、反方老师提出的依据4《复方黄连溶液在氧气吸入中的应用》,该篇研究主要是选择复方黄连溶液与临床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对比,结果显示, 0.9%氯化钠注射液(无菌)组菌落数明显高于复方黄连溶液组,这是否从侧面表明湿化液应超过无菌状态呢?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反方老师提供的依据不足以支撑其方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