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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6-7-2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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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浙江出台这样明确的东东点赞,有总比没有好,明确总比糊涂好,期待国家卫计委或者国家院感质控中心尽早出台类似东东,也好让咱院感专职人员安心工作,队伍稳定发展。
另外,个人感觉贵省这东东明确二甲及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能定位应为一级职能科室,而无视二甲以下,貌似也不是很合理的哦;
还有就是感染管理科真正履行的职能是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以此论,事实上应该是一级业务科室才更合理一些,只是咱不敢奢望和临床科室看齐、没自信明确而已。有本都材也是这样定义的:感染管理科应属一级临床科室。![](static/image/smiley/default/handshak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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