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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china

住院手术病人收取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是否合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一定要查的,举个例子吧:我院在几年前有一桩官司,一个病人在90年代曾因病在我院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有输血史,十多年后该病人患了丙肝,所以起诉医院,认为是当时输血造成的,院方在举证时有相当的困难,当年国家输血管理办法还没有完善,地区也没有建立中心血站,医院也就没有一套严格的检测制度及完善的记录,还好输血前供血者的丙肝抗体检测结果是阴性,但只是用铅笔记录在本子上,法院取证时仍没有采信,医院输了官司,几经上诉,也只是得到一个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果。试想如果没有那个铅笔的记录,岂不是要直接败诉?
还有咱们的护士小雪,她目前不知道健康状况怎么样了?如果当时做好防护,刺伤后做好后续治疗及追踪,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至于收费的问题,政府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应该调研论证,解决这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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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传染系列检验费本来不应由病人买单,而是由国家公共卫生支出,但我国现状不是病人买单就是医院买单,国家把问题推给医院了,至于该不该做我认为必须查,这是由国情决定的,第一,国家对卫生事业投入远远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跟不要说与买单发达国家相比了,但要做好院感控制,许多环节需要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这些费用是不能也不应该向病人收取的。就比如标准预防,如果对每个病人都按要求做好,支出从那里来?第二,医患关系紧张与国外不可同日而语,国内稍微有点事,马上法庭上见,媒体报道也是一边倒,都说是同情弱者,但也有了夸大和歪曲事实的可能,法院裁决也是偏向弱势群体,没有有力证据就更别提了。第三,如果对于患者个人来说,这些是个人隐私,该不该检查由自己决定,先不论从疾病治疗角度来考虑,仅从感染控制方疾病,在我国院感控制现状下就是对其他患者的不负责,仅仅依靠患者自觉要求或主动提供病史,取消强制婚检后的结果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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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majiarui 发表于 2011-9-4 23:01
可以不查。不查,也许我国医护人员的标准预防的理念和实施情况会比现在好一些。查了,现在做的也不好 ...

不要盲目效仿欧美,任何法律法规要符合中国国情!我比较同意星火斑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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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四项检查应该做!这样医院可以规避一些医疗纠纷,警示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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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四项检查必须做,这里是医院,不是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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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星火老师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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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细雨润竹 于 2011-9-9 08:04 编辑
mache 发表于 2011-9-6 16:34
肯定要查的,不能总拿我国与外国比较,说什么要接轨之类的。国内的情况与人家差了十万八千里!若各方面都有 ...


赞一个,立足国情最为关键,外国的月亮再圆那也只是在国外,而国内感控的现状,我们专业人应该比谁都清楚,在大众意识尤其我们医务人员自身认识和执行力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查的隐患远大于筛查的负性影响。

上周我们的妇科主任来咨询,说是自己在手术过程中被梅毒患者的体液喷溅进眼晴,应如何进行规范的干预措施;昨晚兄弟医院的感控科长打电话来咨询:马上有一例HIV剖宫产妇要进手术室了,整个的流程控制如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防患与未然?

试想如果术前没有做这些常规的筛查,会是什么样一种状况?2007年,曾遇到过一起HIV高暴露事件,当时是一个复合伤矿工深夜来就诊,流经四个科室到第二天凌晨完成了整个的现场救治任务,而中午12时,检验结果出来时,该患者HIV阳性,可怕的是手术过程中有二位医师被缝合针刺伤,好在发现及时,干预措施得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到最终安然无恙,否则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查是必须的,至于费用则应该由政策买单,国家本来就对公共卫生有相当的投入,只是投入的部门忽略了医院这个关键的环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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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依 发表于 2011-9-4 21:34
个人认为这些术前常规检查是必要的,主要原因就是胡教授说的第一条,如果不做这些检查万一病人术后得了其中 ...

术前四项是必需要做的,这对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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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术前检查出的传染病人中十之八九不回告诉医生说自己患有传染病(就算刚出院不久的传染病人)。我认为从那个角度讲都应当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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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准备写手术患者术前检查HIV、乙肝、梅毒、丙肝、知情同意书,看到上面的内容,我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来说服患者签这份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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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检查项目是必须的,楼主提出的三点非常在理,如果光处于人道和避免歧视方面,那么感染控制工作该如何作,病区内出现交叉感染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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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男丁格尔"说的很有道理,那是最理想的境界!但就我国的医疗环境不查会很麻烦,如果病人手术好了,他告你被医院感染了咋办?医院自我保护也是没办法的事。不收费,医院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老师说给医院拨款为患者免费查我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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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majiarui 发表于 2011-9-5 18:44
我将这个案例发给在美国留学的师妹,她给我的答复如下:
暑假刚刚通过了接诊技术考试。这个是美国规定的, ...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手术间都应该是感染手术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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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四项检查必须做,急症也不例外,已执行几年了,从来没听说不让查还免单这种好事,支持检查,保护医患双方,毕竟是高风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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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ajiarui 于 2011-9-10 22:59 编辑
tgy0817 发表于 2011-9-9 18:36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手术间都应该是感染手术间吗?


感染手术间:普通手术室也好洁净手术部也罢,都是按照不同隔离类型悬挂隔离标识,唯一区别是洁净手术部设置负压或正负压切换手术间,而所谓负压只是为了对于经空气-飞沫传播疾病、特殊感染疾病进行标准预防的隔离,对经血液传播的疾病,所有手术间处理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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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mmzhou 发表于 2011-9-7 23:35
不要盲目效仿欧美,任何法律法规要符合中国国情!我比较同意星火斑竹的意见!

中国国情?就是卫生经费不知去向!!!恕我直言,国家对于血行传播疾病是由免费筛查的经费的,从婚检-VCT监测,但这笔费用,无论在妇幼卫生抑或是CDC的使用情况如何,反正,与医院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的。同样,同为公共卫生体系,急救中心也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医护人员的标准预防。标准预防需要的是经费么?我国欠缺的仅仅是钱???我想大家在热议的还是所谓的责任,但为什么国外不会热议呢?因为,国外整体法律体系完善、健全,从业人员(从主任专家-医疗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及相关措施到位,这是我国真正欠缺的。不是吗?

个人拙见,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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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majiarui 发表于 2011-9-10 22:59
中国国情?就是卫生经费不知去向!!!恕我直言,国家对于血行传播疾病是由免费筛查的经费的,从婚检-VCT ...

这位阁下很有个性,与众不同!

点评

那么在您看来,广东卫生厅的廖厅长呢?岂不是更加个性?哈哈!理解,这个是非黑白颠倒的社会,明明正确的东西,却被当作另类,不过,我不是厅长,就是一个实话实话的打工仔,而已!欢迎交流意见。  发表于 2011-9-1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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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项目有必要样样查吗?我们不能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而增加病人的负担。同时这其中有些项目在未征得病人前进行检查,还有侵犯病人隐私的嫌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主张查。如果病情需要是另外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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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规避责任,保护医务人员这是必须的,对病人来说何偿不是一种保护呢?如手术过程中感染的话也可举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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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CDC宣传HIV免费,谁买单呀,CDC?政府?说得轻巧!现在妇幼保健,产前筛查HIV也要免费,医院要不要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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