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蓝雪0816

[讨论] 您的意见,我收集!请您为《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9年)》征求意见稿提建议!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14 20: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湖州
《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要求每季度空气监测),如果这里提出每月是否有规范冲突情况?这样检查者和执行者会有不同的标准,还有,保持原始记录?不知道什么意思?本来监测部门的报告都会保存到。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蓝雪0816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08: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怀化

谢谢老师分享,下载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08: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下载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荆州
已下载 ,待我们来好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16: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规程第206页中关于血液灌流的定义中,提到的吸附剂(活性炭、树脂)材料,现在市场上还有树脂炭(碳化树脂)吸附材料,树脂炭在王质刚教授的《血液净化学》中第3版(p510)、第4版(p590)中都有提到,碳化树脂是近年来研制的新型吸附剂,其基本结构骨架与活性炭近似,对水溶性的极性物质和脂溶性物质均有很好的吸附性能,兼具活性炭和吸附树脂的结构和吸附性能。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蓝雪0816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16: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远方的家 发表于 2019-7-6 19:33
1、建议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纳入血透专科培训内容,借鉴重症三年重新培训中心
2、鉴于大部分工作需护士完成 ...

规程第206页中关于血液灌流的定义中,提到的吸附剂(活性炭、树脂)材料,现在市场上还有树脂炭(碳化树脂)吸附材料,树脂炭在王质刚教授的《血液净化学》中第3版(p510)、第4版(p590)中都有提到,碳化树脂是近年来研制的新型吸附剂,其基本结构骨架与活性炭近似,对水溶性的极性物质和脂溶性物质均有很好的吸附性能,兼具活性炭和吸附树脂的结构和吸附性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16: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王飞龙 发表于 2019-7-5 17:15
规程第42页消毒部分写的是需要cfda批准的消毒液才能用在消毒机管路的消毒,目前cfda并不管理和审批消毒产品 ...

规程第206页中关于血液灌流的定义中,提到的吸附剂(活性炭、树脂)材料,现在市场上还有树脂炭(碳化树脂)吸附材料,树脂炭在王质刚教授的《血液净化学》中第3版(p510)、第4版(p590)中都有提到,碳化树脂是近年来研制的新型吸附剂,其基本结构骨架与活性炭近似,对水溶性的极性物质和脂溶性物质均有很好的吸附性能,兼具活性炭和吸附树脂的结构和吸附性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17: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杭州
今天又发现一处与现行规定不一致
(二)血液透析室中心新发传染病患者的上报要求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7 号):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2小时内上报。
2、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诊断后, 24 小时内上报。

目前,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      已按24小时内上报执行
依据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1-04


国卫疾控发〔2013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就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依据2、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七)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file:///C:/Users/ZHYY/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529070810/QQ/WinTemp/RichOle/JY@5%7DG2@45%25$%7DS)9I%7DLM0YT.pngfile:///C:/Users/ZHYY/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529070810/QQ/WinTemp/RichOle/JY@5%7DG2@45%25$%7DS)9I%7DLM0YT.png

file:///C:/Users/ZHYY/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529070810/QQ/WinTemp/RichOle/JY@5%7DG2@45%25$%7DS)9I%7DLM0YT.png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蓝雪0816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5 17: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新余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0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感染控制之基本设施中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患者治疗区为啥是在“污染区”?半污染区又如何界定?“半污染”,是地面的一半还是空气的一半,是人员的一半,还是器具的一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08: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09: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下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0: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宁波
下载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0: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1269-2015中原水的软化每天结束时监测,但征求意见稿是每天透析治疗前进行检测,个人感觉应该是征求意见稿的监测时间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1: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五)治疗准备室
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这条中要求达到“Ⅲ类环境”,我认为不妥,配制肝素盐水、静脉制剂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II类环境,这是胡国庆专家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1: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有明显血液用1500mg含氯消毒液擦拭,然后用500mg、不知道是出自哪里。消毒技术规范中经血液体液传播的含氯消毒液浓度在2000-5000m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4: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杭州
二、 血液透析室 构布局
1、(二)工作人员更衣室.希望像手术室规范(GB50333-2013)一样明确最小面积,或者按照工作人员数量每人不得小于xx平米;
2、湿库面积,大多使用A/B液的,是否明确XX㎡/床,更具有操作性;
3、污物处理室,建议同上。
检查中辅助用房面积不足情况比较普遍,如更衣室、污物处理室均只有2-3㎡等,明确面积要求利于医院感染控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4: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西赣州
下载学习了,,期望制定标准能贴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5: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阜阳
想知道透析室的物表、手、空气到底是每季度还是每月采样,这又成了每月采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7-16 16: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咸阳
感谢老师的分享,谢谢。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