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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杠虎

如此的“砖家”检查伤不起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2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xjl123 发表于 2013-8-28 12:18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具备集中处置的无需毁行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的地方,要消毒毁 ...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具备集中处置的无需毁行
就地消毒。无“具备集中处置的无需毁行
”这句话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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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这样,慢慢的就习惯了,只不过是你自己不要变成那样,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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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资女人】 发表于 2013-8-28 13:12
在这样的砖家指导下,真可谓人难做,活难干,楼上老师说的对,找个人陪陪吧。如果遇上不通情达理的领导,那 ...

我现在待的医院也有这种现象,医院五花八门的人都有都对院感指手划脚的,哎,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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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集中处置的地方,要消毒毁行,能够焚烧的,应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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