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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潮水

[资料] 卫生部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3 09: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惠州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血透应该归为二类区域,空气培养细菌应<200cf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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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9: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乙肝和丙肝病毒、HIV 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有明确规定就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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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9: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如果血液净室属于三类环境标准,是否医务人员(非本科室)、病人或家属不用更换鞋、戴口罩、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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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0: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亳州
回复 1# 潮水
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标志物阳性的患者,以及艾滋病毒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这条很重要!昨天我在职能部门会议上提出要求不复用就没提通,今天看到这个非常高兴!至少我在工作中有章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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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0: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郑州
已经下载了,研究学习下如何执行,血液净化室的院感管理工作形势严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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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0: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已下载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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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1: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合肥
我下载了,但是文件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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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1: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遵义
回复 14# safihu

向你学习。
规范后明确了很多,也有很多院感控制方案可以商榷,所以前言提到应用中更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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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1: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郑州
1、感觉这个规范的制定无医院感染管理的专职人员参与。许多内容与现行医院感染管理不相符,有些内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例如:常用消毒剂及储存条件以及消毒有效期实际上无科学依据的。
2、感觉这个规范内容反复穿叉,条理欠缺。
3、这个规范为什么不先进行试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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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1: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徐州
十、感染控制监测
(一) 透析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目前已经不提倡常规进行医院重点部门的环境监测,现在怎样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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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芜湖
回复 6# 小点点
就是,我昨天也向上传的没成功,不过,有高手上传成功了,一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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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2: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芜湖
回复 10# safihu
这个《操作规程》是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订的,看看编写人员名单,很陌生,好像没有从事院感工作的人参与制定哎!(也许我孤陋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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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3: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强烈要求对院感方面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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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亳州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自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没有说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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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杭州
太及时了,已仔细阅读有关章节,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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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咸阳
回复 10# safihu
还没来得及仔细研究,多谢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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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安庆
很热烈哦,刚刚上传就有了不少的讨论。一个好论坛。有的问题是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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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回复 34# 蓝莲花


    同志啊,都现在这时候了,还在说什么出口液监测的事情啊!出口液早在2006年就已经更正是错误的提法,是不需要监测的。采样点只要在进入透析器之前的透析液就可以了!好好学学本论坛上的内容吧!
同时,提醒大家,院感科人员总有一部分乐于做无用功还很卖力气啊!加紧学习新动态新知识是何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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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洛阳
虽然有些内容值得探讨,但是毕竟有了新的规定!
我们已经转发给科室,要求立即执行,特别是丙肝病人不得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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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14: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淮安
近一年来各地血液透析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不少啊,国家须强制各单位按规范操作执行,否则事件还会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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