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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侠女飘飘

淮南丙肝事件属“严重医院感染”,感染办主任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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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医务科、护理部的奖金与临床挂钩,院感科什么都不是,怎么出了事就都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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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语百合 发表于 2013-3-1 16:37
同感。对淮南新华医院丙肝事件的处理,也深感不公,撤职了院感科长,但透析中心不只是院感科管理,医务处, ...

感控科在医院一直被边缘化,年年劳模是医务科长与护理部主任的,感控科没有这样的殊荣。一旦有事,我们感控人就是替罪羊。。。中国感控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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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人在职称评聘中也是处在很尴尬的位置。没有专门的系统晋级,在医疗组没竞争力,在护理组也没有竞争力。只有在出事故的时候有人会想到感控人。这就是中国特色医院的感控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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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通报中专家调查分析的主要原因:透析机消毒不彻底:大家都知道,机器内部是自动设置消毒循环的,不彻底是什么?好像也不是说没有消毒,另外,只要不破膜,机器是没有机会接触到血液的,也不至于引起交叉感染。很想知道透析引起丙肝传播到底是什么原因?该重点关注哪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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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第一时间看到处理结果时,心里凉透了!本对新的一年院感管理工作的热情瞬间消极,这样的处理结果真让人太寒心!本来医务科、护理部就觉得血透是院感科的事情,他们只是管人管业务,这样一来他们就更认为是那么回事了,但血透室关靠我们院感这个即没人权又没财权的科室,各项措施都能执行到位吗?举个实例吧:我们医院整体搬迁后病人剧增,特别是产科,病人住不下时医务科科长居然叫安排到产房的待产室住院,产房护士长说院感不会同意的,但这位医务科科长确说我同意就行。但万一出了院感事件时,这位科长就不会这么说了,天理何在啊!!!院感人该这么做好?难道行政部门对院感人也这么无情和不讲理而纵容其他职能部门吗?如果是这样,院感暴发事件只会增加,倒霉的是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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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此次丙肝事件感染的主要原因是透析机消毒不彻底或是根本没有消毒,透析室布局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有了制度不去执行缺乏监管?分机透析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进行培训或培训只是纸上谈兵,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等问题。各职能部门领导都存在失职行为。还有事件处理结果:副院长免职、院感办主任撤职。这样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未提及医务科、护理部?难道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管理范围不涉及血透室?感觉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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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这个好像与医务科、护理部,为什么不处理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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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个通报,几天来心情一直沉重,感觉压力山大,责任如山。但通知血透室自查自纠,多次到科室检查,简报上转载告诉全院医务人员重视院感。但还是不清楚感染到底怎么发生的,我们虽然按照规范去做了,但还是深深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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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看了通报,立即与护理部联合对重点科室督查,因为我们医院没有透析室,处理得很不合理,院感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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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让医务科、护理部把院感工作承担了,他们不是管医生、护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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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都不重视,出事了却要院感科担责任,真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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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各位老师的讨论,元芳真是无可奈何!无言以对!院感人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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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进行一次关于透析方面的培训班,讲透析的原理、消毒方法、那些透析机是达标的等等,以利于医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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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处置结果后很不爽!同时说明了这起事件处理的上级领导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学习《等级制医院评审的标准和实施细则》!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中,把血液净化管理与持续改进归在第四章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中的,这说明是多个部门同抓共管的工作,从主管领导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再到责任科室、责任人等都逃脱不了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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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家们和领导们要重视啊,院感工作本来就没有人愿意干,再不为我们争取地位以后怎么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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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天时老师的观点,护理部和医务处都应该有责任,不应板子都打到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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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科是敢死队,院感科长是敢死队长。院感科是领导不疼、同志不爱,出力不讨好,有事往前冲的敢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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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来,血液透析室的主要监管部门就是院感科,护理部门也就是上次血液透析事件才进行监管的,医务处平常很少管理血液透析室,虽然医院评审中血液透析条款中有上级主管部门,但是实际情况就是这样,而且各自管理各自的侧重点,血液透析的细节、环节的监管还是院感科。不知其他医院如何?据我所知,很多医院都是这种状况,有无不同的情况的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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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必感染的主要原因是透析机消毒不彻底,怎么个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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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科、护理部都是监管部门,难道他们没有责任吗?院感科权利比他们小多了,可肩上的责任却大的多了,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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