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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侠女飘飘

淮南丙肝事件属“严重医院感染”,感染办主任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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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做院感的就是压力大!什么事都第一人拉你去背黑锅! 吃饭啊,开心的事情就轮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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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此事件,院感科专门召集血透室全体医护人员通报此事件及处理结果,组织科室进行了一次讨论,要求科室认真对照案例对科室进行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找出科室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隐患,并提出整改的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院长和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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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这次血透感染丙肝事件通报的原因如何含糊,处理的结果有何不公正,被感染的透析患者是无辜的,血的教训还是要汲取。针对这次暴发事件已及时组织科室进行了讨论,并指导对日常的工作环节自查引以为戒,更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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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打院感科,其他时候什么荣誉啊,先进啊都不会想到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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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叶子 发表于 2013-2-28 15:36
有时真的觉得自己能做的很少,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的要求“第三十四条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 ...

曾经我们医院也很不情愿的(当然主要是直接干活的人)专门购置一台机器,开辟一个房间,为的是按照省里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不久全国专家巡回调研组来院,看到隔离透析间甚是奇怪:你们医院很有钱吗?放着一台机器专门应付传染病?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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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篇报道,与楼上各位老师有同样的感觉,疑点太多,经不起推敲。如实报道对其他单位是一个很好的借鉴,这样模棱两可,会有怎样的警示作用?报道的目的又是什么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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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3-2-28 08:18
如果你知道血液透析的原理是什么,你就可以推测造成感染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否则就会是“透析机消毒不彻底、 ...

大家都知道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为血源传播,透析机内管道是透析液流过(膜外),血液是通过透析器及透析管路循环的(膜内)。除非透析器破膜,否则不可能进入透析机管道内。现在都在使用一次性透析器,破膜的几率很少,是否还有其他环节,这样大规模的感染事件作为监管科室——感染管理科有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每次院感事件总是以撤销院感科长而收场,觉得冤。我们医院平时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院感科,医务处忙重点科室建设、护理部忙优质护理,根本无暇过问应该监管的事情,可能大家都是这种情况,怎样才能扭转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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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的处理结果,使院感人感到悲哀,如果一直是这样的政策,我希望我能找到更好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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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人是平时干的多没人重视,出事的时候没什么责任也要承担主要责任。有多少工作能是我们所左右的,替罪羊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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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草原星空版主。对事件的调查和分析都不能服众。盲目给出结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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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对淮南新华医院丙肝事件的处理,也深感不公,撤职了院感科长,但透析中心不只是院感科管理,医务处,护理部都有责任的,比如说医疗质量,医生的业务管理属医务科,护理质量控制,业务学习培训护理部也要进行管理,透析中心的管理是医务、护理、院感共同管理,出了事情应该都有责任,不能只把板子打在院感科头上,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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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困惑,为何如此严重事件的处理没有提到医务部、护理部?操作都是护士在做的呀护理部没有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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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同行应该组织起来,我们同行内部知道自己的苦衷,但是以外的人谁又关心过多少?!好事没有你,出事你没跑。
地坛事件,淮南丙肝事件,还有发生的和没有发生的......
我们还能不能干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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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有事的时候某些部门只会推脱责任,悲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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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监管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过是问题没暴露,没人查,等问题出来了,全国一顿普查,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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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缺失管理该科室人员一定了解真相是什么原因造成感染事件。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隐患自查,院感科及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督查,相互扶持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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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楼主一样存在太多的不解和太多的疑虑,这回是人家同样是主要部门的人彻底撇清了责任,倒是剩下咱们这些工作没少干,劳务费却领的最少的人,外带一个人微言轻的科室的人被处理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这么个处理法继续下去,估计在不远的将来之前咱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共同联盟又要被打破了,事情跟人家没关系了呀?人家干嘛一定要和我们合作共同管理好呢?看到淮南丙肝事件的处理结果,说句实在话,心有点凉!有一种给咱们一根鹅毛,却要我们付出一个泰山的责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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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透析中心的管理是医务、护理、院感共同管理,出了事情应该都有责任,只把板子打在院感科头上,为什么?太不公平了!!!!没有公平的待遇,这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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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大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未提及医务科、护理部。是不是处理事件的领导没有院感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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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结果?我们还没看到在哪里可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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