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老师提及的这个问题真的是深有感触,虽然标准的条目比起此前有明宣的进步和改进,但确实是有鼓励造假的嫌疑。譬如说,标准下达后不到2各月或者提交评审申请被批准后一周就要派专家来检查,但检查的条目又要求一年或者三年的资料,问题是有些标准都是新的,怎么会来得及应用三年呢?通过准备评审确实可以让临床能够在短期内按照标准来符合专家检查的要求,但是检查之后仍然一贯执行的标准又有几条呢?扪心自问,我们何尝不是制度一套、实践又一套的在进行两张皮的运作呢?
我们进行国外的一些评审,譬如近来大家比较推崇的JCI认证,从准备迎检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科学吧。他们会提前把新版本的标准印制发下来,然后有一个过渡期,关键的是初次评审仅需要准备四个月的资料,更侧重于现场追踪时发现的问题,而不是纸上写的,看的是单位有没有执行其所写的制度、规范等,相对来说不是那么的劳民伤财;更重要的一点是,JCI这个机构及其评委都是独立的、全职的,属于第三方认证,与其他医院中的工作人员没有交叉或利益冲突之类的,保持了评审的客观性。个人认为这都是我们进行评审时可以借鉴的。而不是仅仅拿来JCI中的部分检查内容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