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monkeywdl 于 2012-4-13 14:26 编辑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只要医院开着,不可避免发生医疗不良事件,不管叫它医疗缺陷也好,医疗事故也好。因此,医院要从各方面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医院管理层也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依法行政,依法行医,来规避一些医疗风险。一旦出了事,医院作为一个法人机构,应该勇于面对事实,面对纠纷,除了利用医院自身的力量,还要依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国家机构公检法力量,全力以赴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当事科室当事人员当事医院的安全和正常行医秩序。当然,对于当事患者和家属,要做好安护,以法律途径解决相关的善后处理。不管是医疗事故也要,还是医疗并发症也好,对于家属来说都是个晴天霹雳。很重要一点,医院的领导班子不能乱了阵脚,要有新闻发言人,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至于那个赔款,每个地区、每家医院有不同的处置制度,即个人-科室-医院之间支付比例,但对于巨款,不应按这个比例执行。我们通过职代会制定下来个人、科室支付的上限。哪家医院没有医疗不良事件呢?!就在不久前,我看到6辆特警车,里面是全副武装的特警,停在医院门口,持续了一整天,傍晚终于撤离了!我就知道又有事了。非常幸运,我们当地政府对卫生工作的强有力支持。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我们不要灰心!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会迎来晴朗的天空!愿2个亡灵在天堂安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