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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骨科植入物,一般都为高质钢材,且含有一些较为贵重的微量金属元素,如果只是作为简单的焚烧处理,不仅浪费,也不利于环保。按照新的《讨论稿》2、3的要求,用后的骨科植入物至少可以采取B、C的相应技术进行处理。
因此,骨科植入物不应单纯的划分为感染性废物,至少应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单独收集,由专业回收机构而不是单纯的焚烧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再生使用。
2.如家属索要,医院应至少对其进行高水平消毒后交回家属,同时做好相应记录和消毒费用索要工作。
我也很赞同该老师的方法,可专业回收机构必须是卫生局备案的,自己找的卫监所不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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