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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rthuryyg

一个卫生监督员的心声(30楼楚楚有相关课件供探讨)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一部法规的颁布实施期间会经历漫长的验证过程,想必会是指南先于它而出现,而且必须通过实际工作不断的总结、修改和完善后才能全方位推广,才会成为大家遵照执行的标准!因此这位卫生监督员老师勿须过于激动,只因感染控制学科领域不像其他学科已经非常成熟,他正在一步步走向正规,属于一个发展中学科,所以有些观点上的分歧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我们也非常鼓励用开创性思维来做感控工作,至少这样可以加快这项专业领域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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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涉及到院感的检查常常会邀请院感各位专家一道,对被检单位有较好的实际指导意义,大家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对双方都有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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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为工作,就事论事。各行业人才参差不齐,理解万岁。归于那句话:保护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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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人不会无缘无故去说卫生监督,我想举个例子你就不会生气了:比如监督查我们时,问肠道门诊的门把手为什么没有用消毒液湿纱布缠上?为什么没有将测氯试纸黏贴起来?我做一些解释,监督的人说:我们接到的就是这样!  你会生谁的气呢?   更要命的是:那个监督员看我们下边科室时一个劲冷笑,说感觉就是不得劲,也说不清哪里不合适     ----  我会一直记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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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 发表于 2012-3-28 17:58
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或许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需要加强沟通。前不久,我市召开了全市法制工作会议, ...

纲领性的课件,但是可以看到楚楚的工作做得非常好!清洗、消毒灭菌的管理,VAP、SSI等重点项目预防措施的落实,在别的医院院感科还在跟相关部门交涉的时候,楚楚的医院已经在实施中,值得大家学习!

点评

您过奖了  发表于 2012-4-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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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雨同舟 于 2012-4-4 13:05 编辑

我们的同事叫我“尽信书”,其实我是个很随和的人,之所以有这样的绰号,就是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包括在好多申请报告上签字的时候,首先要写:根据XX规范要求,同意还是不同意。。。。。。这样,只要自己觉得应该办的事情,领导都会同意,嘿嘿,其实主要是我们的领导都了解院感的重要性。专家的意见也是来自法律法规。比如说我们的无极紫晶老师,太让我佩服了,从不说没有依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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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基层医院搞院感的,深知“多学习法律知识,平时工作要依据国家的法规、工作规范去做,不要把一些老师的个人观点作为工作指南,最后奉劝大家一句,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工作,而能真正给你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一点。非常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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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4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SMAP鸡包纸 发表于 2012-4-2 10:35
你所在的疾控、卫监做法都有问题啊,疾控只能指导,没办法让你限期整改的啊,他没有这个权限,还有这个监 ...

您分析得太对了,的确有些同行很让我们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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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一行爱一行,多拓展一下自己的知识层面挺好的。最后祝你工作学习愉快!”很赞同这种观点,可是这种学习机会太少了,只能自己自学,建议上级部门要组织一些实用的培训班,特别是结合基层实际情况使用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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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得入情入理,专家的理论有时候有道理,但也未必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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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个第三方监督,对院感的帮助还是蛮大滴。很不错的帖子。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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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非常有同感!的确是这样的情况!我是2011年3月从医疗机构调去卫生监督机构的。一年来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像arthryygl老师说的确实“我们卫生监督员应该多学习院感知识,充实自己,同时也建议医疗机构的朋友们也多学习法律知识,平时工作要依据国家的法规、工作规范去做,不要把一些老师的个人观点作为工作指南,最后奉劝大家一句,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工作,而能真正给你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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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守法是我们要做的,有时专家的话并不能代表法律!法律只有合法与不合法,没有合理不合理的说法---这就是卫生监督;作为卫监专业毕业的同仁,很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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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也好,其他工作也好,越来越需要多学科协作才能完成。
我们遇到问题就请示上级主管部门、院感质控中心、徐汇区疾控中心、徐汇区卫监所,他们都本着从实际出发可行性地解决问题。有些法规是粗线条哦,只能共同协商管理不出现死角、减低不同标准现象。目标只有一个,上级指导协助医疗单位做好感控。这也是双方合作共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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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举办院感学习班时,卫生监督部门应该一起参加,了解院感的相关法律,法规,便于操作,不至于在检查时是两个标准,其主要目的还是卫生监督部门更好的指导医疗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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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涉及到院感的检查常常会邀请院感各位专家一道,对被检单位有较好的实际指导意义,大家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对双方都有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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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依法办事,可是有此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偏差太大了,如:到现在还指导要在病房门口垫脚垫;安装的紫外线灯不到2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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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非常有同感!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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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专职一定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你自己熟悉了,卫监所来时才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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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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