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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china

[讨论] 【紧急征求意见】综合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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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控制科的责任更大了,工作更多了,人员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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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专科医疗机构规范》后,总的感觉不管是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还是医院感染管理科的职责都扩大化了,在专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甚至高于医务科,做起了医疗管理的事情,而预防保健科职能降低了,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的要求不一致:
1、在第二章 组织机构中,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需要:3. 负责全体人员传染病管理的业务培训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而医院感染管理科需要:2. 对传染病预检、分诊、转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2、第三章 传染病发现中,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部门及责任人负责对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转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需要制定的制度有:1.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 传染病门诊工作日志制度;3. 传染病病人筛查流程;4. 传染病病人转诊制度。

3、在第五章 传染病处置中,医院感染管理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的处置进行组织管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传染病处置的具体工作。需要制定的工作制度有:1. 传染病院内会诊与救治制度;2.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3.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4. 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5.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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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控制科的责任更大了,工作更多了,人员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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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2# 七星瓢虫


     传染病院内会诊与救治制度应该由医务科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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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无极紫晶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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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对依法执业管理抓的很紧,据此,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也应加强管理。出台任何规范或标准都要依法起草,不能想当然办事,可能某些法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但既然是法,在没有修改或作废之前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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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医院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委员会,主管预防保健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不改变各自的职能和地位就行了。在医院的业务都是有许多重叠交叉的,只要是分清谁具体负责(或是主要责任)就行,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就行了。其实在医院里预防保健科相当于CDC,医院感染管理科相当于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一个是面,一个是点,点面结合,有啥不好啊。还有,这个征求稿是以学会名义发的,将来要让下面完全执行,必须要以卫生部相关部门发下执行。如果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冲突的话,那以谁为准?估计是《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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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斑竹的原文,是把院感科并入或改为疾控处吗?那人员的配置三甲医院3-5人就比较少,目标性监测这些工作如果还做的话是忙不过来的,再者建议把院感软件(三甲医院)规定统一必须上,这才能对基层的院感控制工作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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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处”对二级医院来说挺好的!起码院感科人员可以名正言顺进行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现在上海二级医院院感科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CDC布置的好多工作,检查时还说自己是专职其实都是多职。另外现在公共卫生专业的大学生要么到CDC,要么到一级医院的防保科。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处”医院院感科就可以招收公共卫生专业的大学生,今后搞流行病学调查就有专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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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我院的预防保健科和感染控制科是分开的,其工作范畴我认为也有很大的区别,不知其定位有否不妥之处?制定者应再考虑我们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的设置才能更好的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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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几年的努力,很多医院的院感科好不容易才独立,工作才理顺,现在又要合并,搞不懂是前进还是后退?一头雾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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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了,和了中国的老古话“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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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icchina

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科的工作中可包含疾控工作,我认为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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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14楼的观点:很多医院的院感科毫不容易才独立,又要合并,真不知要干什么?传染病的管理放在院感科管理,还是预防保健科管理应根据各医院的情况而由医院自己定。疾控局征求了医政司的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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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知识还没真正完全掌握,院感工作还忙不过来,真要成立疾控处,岂不还要学习防保科的知识, 晕、。。累。。。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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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冰洁 于 2010-12-20 20:55 编辑

好不容易才把院感科独立开来,在领导和职工对院感认识才有所转变并重视的今天,又要求予合并;本来同医务科、护理部平级的院感科可能就只能归为二级科室了,执行力肯定被削弱;再说,照此规范岂不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悖?倒底是办法大还是规范大?真不知这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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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没有预防保健科,现在我们院感科做的 的工作和规范中说的疾病预防控制处的工作一样。整体是忙的昏头转向,一方面要应付上级的各种检查,又要和临床的主任和护士长打交道,如果现在合并的话人多了。,有利于工作开展。但是,各位担心的以后职称问题确实存在,希望卫生部的老大,考虑一下。提出一下建议:
1、将“原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入疾病预防控制处。预防保健科与疾病预防控制处职责重叠的相关工作划归疾病预防控制处管理。”改为“预防保健科归入院感科,成立以院感科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处,开展工作”
2、制定规范时候适当考虑一下院感人员的职称问题考虑在内。怎样才能提高元感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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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绿野仙踪


    同感啊,院感是出了大事才重要,上级检查才重视的科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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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xzzlhhy


    严重同意您的看法,心在梦才在!不然咱也挣钱去或凉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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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点事怎么就那么难呢?!卫生部要求分分合合是有些道理,但正如文中所说,专人专职,队伍稳定,首先这次岗位定下来后,以后卫生部就不要变来变去的了,期望医改配套改革就此大地震后不要翻来覆去的大变动了,否则不利于医疗机构质量建设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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