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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紧急征求意见】综合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7 11: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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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收到中华预防医学会的邮件,请大家对相关文件提出修改意见,谢谢参与。


胡教授及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感染控制分会的专家:大家好!
    受卫生部疾控局委托,我会会同中国疾控中心、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共同承担了制定编写《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三部分)的项目。该项目由王陇德会长牵头,目前已基本完成。
为了使该项目内容更科学、实用,符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状,指导、规范其传染病管理工作的开展。学会将征求医院感染控制分会部分专家对“综合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价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请大家收到项目内容文件后:
1、对照“规范”的要求,重点对“考核评价标准”提出修改意见(也可对“规范”提出修改意见)。
2、希望能征求本单位医务、门诊、护理等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的意见。
3、请用“修改符”修改后发回我们。对哪部分内容有意见又不好改的,用“批注”提出建议。
4、请于12月20日前回复我们。

中华预防医学会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0-12-17 1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医院规范》中P10中“疾病预防控制处(科)人员数量一般为二级医院2-3人,三级医院3-5人,”要承担这么多职责,人员数量是不是有些太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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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2: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综合医院的规范和检查标准,提几个疑惑。
1、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处,感染管理科并入疾病预防控制处。我们现在属于一级职能科室和医务处、护理部同级别,合并了以后我们不是更没有地位了。
2、检查标准中要求我们准备那么多的制度和登记本。环境卫生学监测:三类环境我们是没有进行监测的。
消毒制度和登记本:我们平时消毒没有一项项做登记,难道体温表消毒搞个登记本、空气消毒搞个登记本、地面消毒搞个登记本。。。
3、建立医务人员健康档案:这个内容应该不属于感染科,应该属于预防保健科的工作。
4、现在每次检查的内容中有很多要求我们建立各种各样的制度。建立制度是对的,但是每次检查的制度名称不一样。比如今天检查的是预防和控制制度,下次检查消毒隔离制度,再下次又变成隔离措施。其实内容是大同小异,我们放在一个文件制度内又不行,检查又要扣我们的分。所有基层医院工作很难做,每次检查就必须按照这次的检查内容重新把文件制度写一遍,下一次又得按照新的检查内容重新编写。
希望检查多看临床科室,多看工作的实效性,少看文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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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2: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icchina

我已经把修改意见发回去了。

琪纹、还有我们传染病院何主任等都提了很多宝贵意见。现在还有3天时间,可以再仔细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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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2: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展诊疗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环境监测还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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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3: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疾病预防控制处(科)、医务处(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设备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任委员由院长或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预防保健科合并称呼为“疾病预防控制科”,我的理解是这样,不知是否正确。好多医院这两个科室是分开的。此规范和《医院感染办法》有矛盾的地方,希望明确科室的设置和名称,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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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3: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很多医院的院感科都是兼了预防保健科的,成立预防疾病科倒像是把预防保健放在了前面,院感反而排后面了,现在强调院感应该是专职人员,但看了文件感觉传染病的管理也需要专职人员,这样医院的设置又要增加科室,又要增加人员,无形中也加大了医院的压力,我也希望领导们能到基层看看实际情况再下文件,有制度、计划是好事,但是如果天天都在制定计划、制度,恐怕少有时间到临床去现场调研,脱离实际的东西就不是好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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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3: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们医院院感科兼职着预防保健工作,事情很多,工作压力大,打算报告领导建议分两个科室,现在规范又要合并,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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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上是由院长或分管院感的副院长担任,现在又是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真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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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们感染科和预防保健科是分开的,但是感觉有扯皮的工作谁也讲不清应该是谁做,合并后人员增加应该更有利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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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医院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该处(科)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职能调整和划分,如设立预防保健科(组)、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等科室。感染科归属于疾病预防控制处管理而不是单纯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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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人员配备
    疾病预防控制处(科)人员数量一般为二级医院2-3人,三级医院3-5人,......
新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处包括了预防保健与医院感染,但里面的人员配备要求却是二级医院2-3人,三级医院3-5人......。与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人员要求不一致,让人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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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点不矛盾,《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主任委员确实是主管医疗的副院长,而不是分管院感的副院长,请再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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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没有必要再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处,我们又不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每家医院有每家医院的情况,不能由不是医疗机构的人拍拍脑袋就想出来了。只要工作职责明确,医院由那个部门负责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做好了,应该就可以了。而医院感染管理科合并到其他部门,这不是又走回头路了吗?很多医院的院感科毫不容易才独立,又要合并,真不知要干什么?传染病的管理放在院感科管理,还是预防保健科管理应根据各医院的情况而由医院自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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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5: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到底要放在什么位置上,希望统一规范,管理办法 出台这么久了,才将领导者的观念转变到听两句院感人员说话,还没有成熟呢,就又来规范了~~~。这两个科的工作量都不小,人员定这么少,到底以那一项为重呢?
国家统一好了,再在大学院校重新培养正规院感人员吧,让下一代别再迷惑了;我们这些从起步开始干的老人们就到此为止吧,脑袋转过来转过去,不想再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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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5: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单单管理传染病还好,我们还兼顾放射卫生,这样也罢,但是还兼顾妇幼保健连爱婴医院都要管。还有计划生育我都不知道计划生育与院感怎么扯得上关系。成立疾病预防控制处也好可以规范我们的职责。就在疾病预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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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6: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我们的院感事业刚在老大的带领下前进一大步,看来又要停止不前了!悲哀!我们卫生部门领导门为什么想到哪儿做到那儿?不是坐在办公室拍脑袋想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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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6: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雨同舟 于 2010-12-17 16:33 编辑

回复 1# icchina

根据疾病防治和医院长远发展的需要,医院设疾病预防控制处(科),属职能管理部门。原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入疾病预防控制处。预防保健科与疾病预防控制处职责重叠的相关工作划归疾病预防控制处管理。各医院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该处(科)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职能调整和划分,如设立预防保健科(组)、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等科室。   
这段描述自相矛盾:预防保健科与疾病预防控制处职责重叠的相关工作划归疾病预防控制处管理。根据这段描述,预防保健科与预防控制处是平行的,仅仅是把职责重叠的部分划归预防控制处。而不重叠的部分仍然属预防保健科。再看下面一句“各医院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该处(科)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职能调整和划分,如设立预防保健科(组)、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等科室。”从这里面看,预防保健科与预防控制处又是上下级关系。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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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7 16: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梦想成真

这个事情如果做得好,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有希望成为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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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6: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毛豆豆


  我们医疗和院感的主管领导不是同一人,分管领导不能当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那我们的工作不是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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