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老朽

假如院感职称序列确定之后,你愿意套改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护理专业有10%工资,如果套改后应该考虑不会受影响,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愿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个人愿不愿意,从原则上讲应该套改,可能护理专业的人会减少收入,但从感控这个专业发展的角度看,还是应该套改,虽然我也是护理出身,也还享受着10%的待遇,但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自己的职称序列当然好,10%有没有无所谓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专业的发展需要坚决同意和支持院感专业晋级序列,这样可以稳定院感专职人员固定,有助于本学科的长期发展。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无所谓,因为自己已是副高职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人员的多学科综合素质及需提高。套改有利于学科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支持套改,这样更有利于专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套改,院感专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在职称上理顺,当然套改开始执行的过程中,最好能考虑到护士的护龄问题,毕竟这些20年以上护龄的护士,在临床一线把自己最美好的人生年华奉献给了护理事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自己专门的职称可以更好一点,积极支持套改,这样更有利于专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10楼意见,在原专业前面加上感染防控,如感染防控医士(护士、药士)、医师(护师、药师)、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主任医师(护师、药师)会更好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各方面都权衡的比较好还是同意套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往哪里套呢?兼职那么多,分管的工种都需要按照规范来做,很累啊。往往是什么都在做,又什么都做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为自己,为经后专业的发展,支持改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老朽


    愿意套改,现正在晋升过程中,身在医院专职干“感控”,自身专业是预防医学,职称就要到“疾控系列”去评,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意改,但应该保持医生、护士的执业资格。晋升及各种待遇应等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宁静的夏天 于 2010-12-15 10:32 编辑

做院感的什么人都有,临床医师的,护理的,公共卫生的,检验的,药剂的,甚至还有非医学专业的......

这么混乱的人员构成要统一到一个院感职称上来恐怕也不容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临床出身,现在虽然做感染控制工作5-6年了,每周还是会定期出门诊。
如果套改后,是否仍有处方权,原临床专业的执业资格呢?
这是很多医生出身的人都会顾忌的问题,可能会限制很多有意愿从临床医生转来做专职院感工作,势必会间接影响到院感事业的长足发展,有违职称改革的初衷,或者至少有个过渡期,请有关部门慎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自己专门的职称可以更好一点,愿意套改,套改时最好要上调一档!哈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同意明月松间照的意见,在原职称上增加感控二字最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愿意!如果套改的话,以后只能做感控了!不改的话,以后机会会多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