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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言

玻璃安瓿,青霉素小瓶(圆口安瓿),到底是医疗废物还是普通废物?如何存放和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1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玻璃安瓿是归于操作损伤性废物的,当然要用利器盒了。但我们医院医疗废物是给专门医疗废物回收公司,他们给我们的利器盒比较小,不能放玻璃安瓿,否则只能放很少玻璃安瓿。所以也比较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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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未被病原体污染的,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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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将安瓿放入纸盒中(包装药物用的废纸盒,纸盒的大小可根据安瓿的量选择)装至4/3后盖好盒盖,盒外加“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包装并扎紧袋口再集中放入大号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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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应放入锐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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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属于医疗废物吗?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0-6-25 10:23 编辑

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属于医疗废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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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感会议、培训卫生监督所的人不参加的,所以有的方面他们和我们有出入,按照规定无破损且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小瓶,不属医疗废物,作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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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红梅伊人


    我们医院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开始按损伤垃圾处理,环保局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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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safihu


    铝盖很贵,我们这护理员有空就撬瓶盖,一月可换回不少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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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霉素类的小瓶属不属于医疗废物,实际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给出了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是也可不是也可,全凭你“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原则只有一个:不能够造成危害。

未被污染、非化疗药物、未破损等(可随时补充),可不作为医疗废物。
有以上任一状况必做医疗废物。"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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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青霉素药瓶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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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4#老师的说法,青霉素小瓶应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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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破损且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因为,它们对人不会造成损伤,也没接触病人不会对健康人造成其他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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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浏览了全部帖子,各位老师意见不统一,依然很疑惑。上面也有老师提及残存少量药物的小瓶也可以不作为药物性废物,这个少量怎么界定,残存原药液的多少算少量,有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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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青霉素瓶,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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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逍遥小鱼儿的观点:"把那些又厚又硬难以破碎的小安瓿送去烧掉会有多大好处?又真正能够避免了多少危险?为了避免数万元的损失,而花费数十万元的代价去防护(打个比方),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们即要遵守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防止感染扩散,又要防止资源过多的浪费,能回收的就要回收利用,许多没有接触病人的东西,都当做医疗废物烧掉了,如加药注射器等。我国产生的垃圾太多了,如果不分类回收处理利用,真担心若干年后,我们被垃圾包围。媒体已有报道,一些城市与乡村已被白色垃圾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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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最终达成一致视情况定。可遇到医院等级评审,专家说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我不能与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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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以上老师们的讨论,感到这个小瓶子的事是蛮复杂的,都很有道理,关键就是要看当地的检查单位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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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5# 小小雁
我同意老师的看法,原来我们一直把青霉素瓶按生活垃圾处理,但在年初卫生监督所来我院检查时说必需按损伤性废物处理,对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觉得有道理,院感科第二天下发通知“青霉素瓶不能作为生活垃圾,按损伤性废物处理”。但在5月份检查中,又说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检查单位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可以说他们是朝令夕改,搞的我们无所适从。我们现在仍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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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真优美123 于 2010-6-26 18:25 编辑

回复 30# 月白风清

同意月白风清的观点。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医疗废物分类不明确时,我们一定要记住医疗废物的定义,看这个废物是否有感染性、是否有损伤性,如果都没有就不要算做医疗废物了,一定要减量化,我们的医疗废物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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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苏州

你的可能是草稿?2004年338号和您发的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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