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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清河

讨论:可回收性废物归类至医疗废物管理,您怎样认为?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卫计局成立了一个医疗废物管理的QQ群,简称垃圾群,好过废物群,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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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如果没有找到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应该算成是感染废物处理,但要如果是有资质的单位在回收,并且执法大队检查属实,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强行要求还要把塑料瓶当作感染性废物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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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还是执法人员的水平问题,不懂装懂,就应该多培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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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室装A液B液的塑料桶每天都有很多(我们用厂房提供的,不需要自己配),血透室护士长说没有污染,不交废物回收公司,这可以吗?还有这可回收的塑料废物找谁才是有资质的回收?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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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卫生监督所老师能来此指导!》主贴发出后,很期待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领导和老师能给予具体的指导,很期待!
https://bbs.sific.com.cn/thread-1504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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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五院感科 发表于 2015-6-19 11:55
我们卫计局要求减排医疗废物,未污染的一次性用品的外包装,未污染的塑料瓶、玻璃瓶均由科室收集,清查未混 ...

个人认为,市五院感科 老师那儿的做法,是很好的借鉴。谢谢老师将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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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加强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使用后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要求,“使用后的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为防止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使用后被不当收购,防止医用废塑料被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洗涤用品等有关包装容器,经决定,对我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使用后的处置和回收再利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输液瓶(袋)虽属生活垃圾,但为避免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行为,我院决定将所有输液袋统一放入医疗废物中,一并交由X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以上是我院2014年之前所做的相关规定。

2014年之后,院总务科与有环保部门资质的公司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把这类输液瓶(袋)等废物-----回收利用时决不会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而且总务科也到这个回收公司实地看过,了解这类废物的去向,做什么用途的,都清楚了,所以,现在我们医院这类的就没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了。

(我记得2012年福建省有出过相关的规定的,一时半会儿我找不到文件的原件)

所以我个人认为:
你院若是有与资质的公司签订了协议,而且知道废物的流向,没有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的话,那你可以跟卫生监督人员沟通看合同,这样我想他们应该会理解同意的。若是没有,那我想,你可能要听他们的,把这类废物一并划入医疗废物中去管理了,因为你没法保证这类废物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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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应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那样做浪费人力物力,没必要。
,执法部门应该加强废物回收单位的管理及相关文件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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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2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道理 发表于 2015-6-20 11:49
关于加强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使用后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 ...

感谢 没道理 老师对可回收性废物全程管理做法的经验分享,学习了。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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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老师贵院现在的药品外包装(纸盒)是怎么处理的?最后的流向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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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找到有资质的回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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