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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那颜

再请教,感染管理科要配多少人?(回答者须有文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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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专职人员编配依据,能找的出处老师已经找全了...执行不执行那是另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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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晋升、聘任等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删除这句话的人肯定没干过院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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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章 科室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直属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不得隶属于医务管理、护理管理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 每250张实际开放床位应配备专职人员1名。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专职人员由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临床微生物学等不同专业人员组成。县级人民医院、省(市)级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民营医院)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医师。
第七条 专职人员应经临床科室轮转满2年,具备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临床工作程序。
第八条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为专职人员。二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三级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至少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熟练掌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知识;从事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不少于2年,并相对固定,连续任职不少于5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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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省卫计委、省院感质控中心、省质控标准都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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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基层,院感科有的有一人,全科的活总览;有的是兼职,除了院感科还要干别的。只要是这些情况感觉都是不得以而设立的。细想下,不管是专职一人还是兼职一人的,能干好是吗?事集多了就会偷懒。规模小点的医院很多地方都不如大医院(人员素质、信息、设备等)。院感科又是领导歧视的地方。干了院感才知道事多责任大。所以说规定多少床位来配备院感人员欠妥,还有句说法: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知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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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各位老师说得好。我也有同样的困惑。我们是二级甲等中医院,院感科科长兼护理部副主任,兼护理质控,护理科教,绩效考核系数是1.0,护理部主任绩效考核系数是1.5,我说待遇就不讲了,是事情做不完,怎么办呢。我在想护理部主任是不是没事做了?我做院感都做不完了,还做那么多护理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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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太好了,喊出院感人的身心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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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同感!院感人很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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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用,医院只重视医疗护理,院感形同虚设,真的很生气,为什么这么歧视院感呢,我们医院好事没有院感的,坏事总有,特别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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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院长是单位的法人,是他来决定各科室人员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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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级医院的监测项目很多,若按250——500床位数只配备专职人员1名的话,就每月院感督查工作执行都不好办,哪有1人去检查的,我非常同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观点,我认为要按二级标准院感办开展工作的话,至少配备两名不同专业的专职人员。三级医院的院感科由不同专业组成,按专业做不同的工作,这样得心应手些,二级医院配备1名专职人员,需要全方位的专业功底,的确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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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我们感同身受。就该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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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2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人员的多少,关键在于配备能干的人多少,我们一大堆人,都是养老、养病、生孩子来的。说起来很重视,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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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顶一个。 我们人员也不够,要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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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专职人员编配依据,能找的出处老师已经找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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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员问题一直是解决不了的问题,我院最多时1000多病人,转来转去,最少时只我一人,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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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美满满 发表于 2014-12-17 11:22
我是二甲医院,只有我一个院感人员,还兼职创卫工作,实在忙

我跟老师您一样,也是一个人,也许在领导眼中,配院感专职人员仅仅是为应付各种检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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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城白云 发表于 2014-12-17 11:05
顶一个,我们也是因为三甲复审人员才配备够。原来院感科还解散过,因为有文件才又重新组建,但是没有独立的 ...

我们院感科2007年解散,2011年医院上二甲才又重新组建;今年4月份再次解散,归于医务科之下;也许下次上三乙前或领导有合适的人选时会又一次重新组建吧,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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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九条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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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困惑了,也别找了。 国家是不可能用法律法规来规定一个单位的人员配备,医院目前是事业单位,院长是单位的法人,是他来决定人员的配备,《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的措辞也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说院感科独不独立设置,到底要配备几个人都行。只要院长感觉院感不会出事,威胁不到官帽子,就不会加大院感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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