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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静紫薰

使用后的塑料输液瓶属于医疗垃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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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明文规定,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应生活垃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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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省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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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内加入过药液又该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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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规定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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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1 月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卫生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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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的塑料输液瓶那?明文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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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明文规定,这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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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明文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现在我们医院是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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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血液或者体液污染的视为生活垃圾,但需要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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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啊!直接接触病人分泌物的卫生纸,却算是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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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但需要由医院统一回收交专业的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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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区域都应有资质的公司专门回收的,必须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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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被患者的体液或者体液污染,应该视为生活垃圾,但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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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明文规定,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应生活垃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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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装透析液的塑料空桶用后算医疗废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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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生活垃圾,不接触患者的体液或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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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的输液袋、输液瓶,属生活垃圾,由规定的机构统一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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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生活垃圾,不接触患者的体液或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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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交省卫生厅指定的回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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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由卫生厅指定厂家专门回收的,包括塑料的和玻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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