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静紫薰

使用后的塑料输液瓶属于医疗垃圾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3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明文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被患者的体液或者体液污染,应该是生活垃圾,但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 ,请问老师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如何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卫办医发〔2005〕292号: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3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化石已不在 发表于 2013-8-30 08:54
卫生部有文件的,卫办医发〔2005〕292号: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 ...

是啊,关键就在这,他只说不属于医疗垃圾,没说属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那么回收是不是要有回收单位,和登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紫薰 发表于 2013-8-30 11:06
是啊,关键就在这,他只说不属于医疗垃圾,没说属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 ...

这位老师提出的这个问题确实需要各位专家的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生活垃圾毋容置疑,关键是要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这个回收单位如何定性?在基层的医疗机构很难找到“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这才是难点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我们都收到了有关医疗废物的文件,特别强调了一次性塑料输液瓶是属于生活垃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8-31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草 发表于 2013-8-30 08:59
这里面讨论的很详细。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7672
http://www. ...

谢谢老师,学习了很多,主要今年我们省要查输液瓶的去向,可我们是眼科医院,一个月加起来还没有一大桶那,就很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控人生 发表于 2013-8-30 11:12
是生活垃圾毋容置疑,关键是要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这个回收单位如何定性?在基层的医疗机构很难找到 ...

这个就直接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县就是卫生局专门指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就是按照医疗垃圾处理要求的。我们希望按照国家要求做生活垃圾,这样可以减少存放处的废物。好做卫生清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要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回收,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但生物性药物的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如抗肿瘤药物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有明文规定,这属于生活垃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被患者的体液或者体液污染,应该视为生活垃圾,但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可我们也找不到那家有资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患者的体液和血液污染,属生活垃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