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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6-18 06:33
补充说明:
1、医生虽然这样写了,但是该病例并没有上报院感病例。
2、该患儿的伯伯是一个个体医生,也就 ...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其中住院志就包括病程记录,所以现在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复印包括病程记录在内的主观记录,因此医生记录时应慎重,并应很好地学习侵权责任法,我们请律师专题讲课,全院知晓率100%,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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