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75# icchina
我曾经通读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尤其配套文件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规化指导原则》《审批若干规定》等,以及卫生部近年来对这些配套文件所做的修订,事实上“关于修订二三级医院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原标准及其它配套文件比较,就感染管理科设置这块,应该算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学科在予以充分肯定基础上的一次职能定位。
纵观之前的一些法规甚至部门规章条文,无论科目设置或者科室建制方面,感染管理科在其中都是没有名份的,相反预防保健科在原条文中,却是临床科室建制。这次修订一是把预防保健科由临床科室划归到其他科室,二是把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由医技科室划归其他科室行列,三是在其他科室内新增信息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学工程科等。
试想:和我们在一起设置的这些科室,那个科室不在搞业务?那个口的专业人又都不是在努力拚搏?我们的业绩和他们比,真正高出多少,有人做过统计吗?
因此个人理解,卫生部如此设置实际是对我们院感人的付出所给予的政策支持,而并非倒退或者其它什么?至于能否获得更高层级的认知和支持,有待于大伙在您的引导下,精诚团结和锐意进取。
个人信念:尝试在真正意义上的换位思考,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而且一定得有为才有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