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求真务实 于 2015-4-20 15:08 编辑
我支持反方观点,戴手套不能使用快速手消毒剂,理由: 我们国家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 (1)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意思是说:手上虽然没有可见污染,但有可能污染了肉眼看不到的病原菌。 (2)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在手术、介入、接生等外科无菌操作前,医务人员已经对自己的手进行清洁消毒后再戴手套,手术结束后为什么还要求,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意思是说:手套上有小孔隙,手有可能受到病原菌的污染。 以上两条告诉我们,虽然手套有屏障功能,但并不是绝对没有小缝隙的,已有较多的文献报道,摘取手套后手部细菌数量仍然高;戴手套时间过长,手套内的潮湿环境,有利于细菌的滋长;再加上,醇类手消毒剂对手套有腐蚀作用,反复消毒,更加破坏手套的屏障功能。尽管个别利用成本、经济等花钱的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其本质是为掩盖不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行为找托词,把事做正确才是我们感控专职人员管理作用的真正价值体现。虽然,在人人自安传统理念的文化背景下,任何突破和创新都显得步履维艰,但必须科学、有询证依据的正确引导。事实、实践、时间会证明,戴手套可以使用快速手消毒剂做法是不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