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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船儿 于 2015-4-10 15:32 编辑
首先,请让我们引用2009年出台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关于卫生手消毒的定义:”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这里明确说明是揉搓双手而非揉搓手套。所以,戴着手套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就是不符合规范的。
其次,根据美国感染控制和流行病协会的调查,有很多关于手套质量的可变性报道:乙烯手套(薄膜手套)有4%~63%、橡胶手套有3%~52%的不可见渗透,另一方面是使用者可能在脱手套时无意中污染了手部。也就是说戴手套不能完全屏蔽病原微生物,因此不能充分地保护工作人员,也不能充分防止交叉感染。所以应该脱下手套洗手或用消毒液擦手而不是戴手套涂抹手消毒剂。
再次,医疗服务质量已经成为衡量医院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试想,作为一名患者当你看到一名医务工作者从头到尾不更换手却对你进行有创操作,你会觉得恐惧吗?你会不会害怕感染ADIS和HBV等血源性感染疾病?这会给医院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细节,才能体现质量!
最后,成本效益、工作量大、耽误工作效率等客观因素的存在使我们不能按照规范正确进行快速手消毒,但不能因为做不到就推翻规范和将错误的工作方式进行下去。
因此,我支持反方观点,不能戴着手套使用速干手消毒剂!为了保护自己和患者,避免交叉感染,要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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