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jialan 发表于 2016-1-22 10:27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6-1-20 08:54
尊敬的斑斑和双方辩友,我是正方辩友佳蕙淼淼。
我认为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有必要而且必须执行下去。
门 ...

尊敬辩友:我非常同意的观点!
门诊是医院对外诊疗的一个窗口,面对的门诊患者人群有许多不确定,十多年前的“非典”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是多么重要!再者,抽血检验是一项有风险的诊疗行为,需要无菌操作,否则医院感染的接触风险会大大提高的呀。
因此,门诊化验抽血时手卫生无必要!
再次引用您的观点:抽血检验是一项有风险的诊疗行为,需要无菌操作,否则医院感染的接触风险会大大提高的呀。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6-1-22 10:44

niujialan 发表于 2016-1-22 10:27
尊敬辩友:我非常同意的观点!
门诊是医院对外诊疗的一个窗口,面对的门诊患者人群有许多不确定,十多年 ...

反驳181楼的观点:既然赞同我的观点,有原因才得结果,对方辩友承认风险大,那么连起码的手卫生都不做,在我看来是藐视风险,无视接触感染和职业暴露带来的职业伤害及感染呢!手术前的手卫生外科洗手大家都不敢有丝毫怠慢,原因何在?风险大呀。呵呵反方辩友好好想想!谢谢!

尘埃69 发表于 2016-1-22 10:52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09:08
对方辩友,您能实际列出全文或相关内容吗?另外,能找到核心期刊吗?专业期刊的文章质量,也是醉了,大家 ...

对方辩友,存在即合理,如果期刊不规范、不合格,相关部门就早取消了。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6-1-22 10:53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1 18:02
请问对方辩友,您把这张表格放在这里有什么意义?这是什么证据?这和门诊医护不执行手卫生有哪些关系?有 ...

针对111楼的反方观点,反驳如下:1这张表的意思是病原体是可以在物体表面存活,而且有的可以存活相当长时间的,所以做好物表消毒和做好我们工作的这双手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这双手是接触患者人群的最频繁的,所以,做好手卫生是何等重要!还需要什么研究!什么证据!实践出真知就是这么简单而又科学的晒!

弯弯的月亮 发表于 2016-1-22 10:56

本帖最后由 弯弯的月亮 于 2016-1-22 10:58 编辑

xiesq999 发表于 2016-1-21 22:04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弯弯的月亮 老师78楼的有一点给予纠正:“检验科采血人员接触的是活生生的人啊,而且 ...

我是正方,剑指133楼的xiesq999老师的观点:
      采血时工作人员要接触病人的采血部位吧,静脉抽血的先就要扎止血带,血管深的还需要用手触定位,用手拿空针吧,针头需要重新再拧一下,以保证严密度,就是负压抽血的你也需要拿着针头的针柄部穿刺啊,还需要手拿棉球或者是棉签按压采血部位,你能保证百分百的不接触血液,没有一点职业暴露的危险吗?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11:00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22 10:52
对方辩友,存在即合理,如果期刊不规范、不合格,相关部门就早取消了。

对方辩友没有证明回复我方的问题。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11:01

弯弯的月亮 发表于 2016-1-22 10:56
我是正方,剑指133楼的xiesq999老师的观点:
      采血时工作人员要接触病人的采血部位吧,静脉抽血 ...

对方辩友,您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什么是职业暴露的确切定义呀!门诊抽血不执行手卫生叫职业暴露吗?

娜姆 发表于 2016-1-22 11:01

本帖最后由 娜姆 于 2016-1-22 11:04 编辑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08:22
我们是辩论赛,是辩思路,讲道理,不是法院判案,请对方回答相关问题,谢谢。

剑指161楼
对方辩友我方不回答的原因在前面中做了陈述,我方对我反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说明这个不是仲裁和审判行为吧!
我对你方104楼的问题再次进行了阅读,还是认为该问题与本次辩论没有直接关系。
对方辩友请说明为什么要了解我方提供的文章的信度、效度、试验方法?请给一个可以回答该问题的理由?
一个循证文献在诞生的时候研究者对该研究的自变量与因变量、昝金斯的记忆实验四面体等这些都是有验证过程的。一个循证文献的使用人员对检索文献过程与步骤的掌控这个也是不用质疑的。
你方如果对我方的循证文献有质疑的可以根据你方意愿对我方提供的文献进行信度、效度评价或评级我方没有意见,但是我方要求提供评价依据、方法、结果。谢谢。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6-1-22 11:03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1 18:13
请问对方辩友,您界定的管理部门有哪些?包括感控吗?感染控制部门属于具有业务职能的科室,要有专业指导 ...

针对113楼的观点的反驳如下:感控科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机关职能科室,所以,她不仅承载业务指导工作,更有机关职能科室的管理职能,所以,对于相关工作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法规、规范等要承担督查工作,也就是医院里的公共卫生职能,就是医院里的卫生监督,只不过对象人群特殊罢了。说是医院里的所谓“法院执行庭”也未尝不可!有时我们可以激励在感控工作中做出好的成绩的科室和个人,也有批评和惩戒做的差的科室和个别医务人员。这与所谓开罚单等工作方式应该是一回事,只不过程度不一样罢了。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03

新翼感控 发表于 2016-1-21 11:36
针对61楼开始懂了老师的观点,我想说的是:在新法律法规和规范出来以前我们都要执行现行的规范,请对方辩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70#进行反驳:
贵方辩友不断的强调各类法律法规,当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但是“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明确要求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洗手方法正确率大于等于95%,为何唯独没有对依从性进行要求?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36

本帖最后由 鱼儿飞 于 2016-1-22 14:59 编辑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6-1-21 08:13
剑指nunjialan观点标准预防实施双向防护,认定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22#进行辩论:
请问对方辩手,当针头进入血管的时候,你的手是接触了已消毒的皮肤,还是接触了进入的针头?
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必然是对的,但并不是说法律法规就是完美的,正因为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才会有五年一次的修订对吧?

弯弯的月亮 发表于 2016-1-22 11:39

本帖最后由 弯弯的月亮 于 2016-1-22 11:51 编辑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11:01
对方辩友,您还是没有正面回答,什么是职业暴露的确切定义呀!门诊抽血不执行手卫生叫职业暴露吗?

      我是正方,剑指187楼南丁格尔老师的观点:
      老师你看仔细了啊,我说的是引起职业暴漏的危险啊。老师,你也没有回答我方正面提出的问题啊。
对于你方以前提出的问题,为何非要找到门诊采血引起院感爆发的证据呢,门诊采血不进行手卫生手合格率低的证据有的是啊,我们已经列举过,还非要引起院感爆发才引起我们的重视吗,我们院感人员不就是发现了院感的苗头要把其消灭在萌芽之中,防患于未然吗?你说是吗?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41

爱文 发表于 2016-1-21 08:48
剑指对方辩友南丁格尔老师
对方辩友讲,医院的服务数量多,门诊量大,每位患者抽血前后没有必要进行手卫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24#进行辩论:
对方辩手提到戴手套不是铁的,不能防止针刺伤等职业暴露的发生,请问贵辩友,手卫生就能避免职业暴露了嘛?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42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21 08:59
我是正方观点,针对反方10楼
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年明确规定: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前应该 ...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30#进行辩论:
请问对方辩友抽血时不是在完整的皮肤上进行的?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6-1-22 11:50

本帖最后由 清风细雪 于 2016-1-22 12:21 编辑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03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70#进行反驳:
贵方辩友不断的强调各类法律法规,当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
对190楼回复:
对方辩友您好,请您再仔细看一下评审细则。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四节3.4.1.1中明确确要求,达C级手卫生依从性大于等于60%,达B级大于等于70%,达A级依从性大于等于95%。三级医院(2013版中见下图),2011版内容相同。无论二级还是三级医院都对手卫生依从性作了规定。并要求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在临床实际中,我们做不到100%执行手卫生,但也决不能直接摒弃手卫生,细则根据依从率来界定级别,正是重视手卫生的体现。

3.4.1.1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C】
1.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有手部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规范。
2.手卫生设备和设施配置有效、齐全、使用便捷。
【B】符合“C”,并
职能部门有对手卫生设备和手卫生依从性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医院全员手卫生依从性≥95%。

尘埃69 发表于 2016-1-22 11:51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42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30#进行辩论:
请问对方辩友抽血时不是在完整的皮肤上进行的?

对方辩友
抽血是不是无菌操作?无菌操作前进行手卫生是不是必须的?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52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21 11:34
针对67楼反方老师
文献报道:
HIV在物表可以生存大于7天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69#进行辩论:
不知该辩友是在什么文献报道上看见的HIV和HBV能够在物表上存活一周,至少我在第五版传染病学上看见的不一样,而且这两种病毒都是由血液等其他途径传播,而不是接触传播。

尘埃69 发表于 2016-1-22 11:54

男丁格尔 发表于 2016-1-22 11:00
对方辩友没有证明回复我方的问题。

对方辩友
杂志照常运营就是很好的回答啊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55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1-21 11:58
我是正方,针对72楼反方
1、《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
2、WHO洗手指南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友73#进行辩论:
聪正方辩友提供的各种依据和辩友的观点可以看出,我们需要提高手卫生依从性,但不是要求达到100%吧?

尘埃69 发表于 2016-1-22 11:56

鱼儿飞 发表于 2016-1-22 11:52
大家好,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辩手69#进行辩论:
不知该辩友是在什么文献报道上看见的HIV和HBV能够在 ...

对方辩友
胡必杰《医院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最佳实践》中有你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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