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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iaoliangliuliu

辽宁东港120人疑在医院集体感染丙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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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5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两起丙肝集聚性感染事件均发生在基层门诊部(或诊所),其工作人员消毒隔离和无菌观念较差、感控意识薄弱、感控知识缺乏是发生事件的主要原因,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应加大对最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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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工作如履薄冰,责任重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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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力度不够,电视上的非法宣传广告更加误导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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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不洁注射这么低级的错误,导致近百人身染丙肝,后果实在太惨痛了。主管部门的感控意识何在?这些人的医德良知何在?想想被感染的患者将要面对的漫长的治疗过程以及需要承受的心理负担,这样的处分又算什么呢?令人心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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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一用一消毒,最基本的都未做到,医院的悲哀。我们院感人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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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次丙肝事件来看,反映出基层管理混乱的现象,应加大对基层单位的监管力度,否则这些盲区很容易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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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求真务实 于 2013-2-16 09:08 编辑

违反“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的操作要求,用同一注射器给不同患者导致交叉传染。
无人监督,无底线的追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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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这个年代还存在“共用针头”现象,真的让人心寒,哪有感控意识啊!真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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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哪里去了?所有的规章、制度不是只颁给院感人员的,在医疗行为中所有从业人员都要按照制度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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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医院的医疗质量主管部门为何不能抓质量和安全,没有院感专职部门就可以不抓质量和安全么?这是院感事件不错,但是绝对不仅仅是院感的问题!是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渎职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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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现在还有这样的医生,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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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港丙肝事件已确诊98名患者
发布日期:2013-02-08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0)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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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韩  璐  阎  红)针对辽宁省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治疗静脉曲张引发丙肝感染事件,卫生部于2月6日派出督导工作组赶赴现场,现已初步查明,这起事件是由于非法承包科室、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医疗常规导致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医源性群体感染事件。截至目前,共确诊98人感染丙肝病毒,无危重及死亡病例。

  据了解,东港市医保门诊部隶属于东港市社保局,于1994年成立,为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事业编制60人,经费自收自支),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由东港市社保局无偿提供。自2012年10月22日起,薛峰、范鹏开始在东港市医保门诊部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疗法治疗静脉曲张;11月2日,东港市医保门诊部将外科(静脉曲张、疝气)承包给两人经营。截至2013年1月28日,薛峰、范鹏共治疗120名静脉曲张患者。

  2013年1月28日,东港市卫生局接到患者家属举报,部分在东港市医保门诊部接受治疗的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该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辽宁省卫生厅随后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工作组赶赴东港市,负责开展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根据专家对多名患者治疗经过的了解,初步认定薛峰、范鹏违反医疗常规,将接触了病人血液的一次性注射器穿刺不同病人共用的生理盐水和治疗用药,造成接受静脉曲张治疗的病人感染丙肝病毒。截至2月6日,该市已对120名患者全部进行了丙肝抗体检测,对119人进行了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共确诊98人感染丙肝病毒(另有1名在外地的患者尚未确诊)。其中,95名患者在东港市和丹东市住院治疗,1名患者在沈阳市住院治疗,1名患者在北京市住院治疗,1名患者不愿住院治疗。患者治疗费用暂由东港市医保门诊部垫付。现有的临床研究结果显示:急性丙肝患者完成3个月到6个月的规范治疗,治愈率可达90%以上,人均直接医疗费为1.9万元~3.6万元。

  目前,东港市委、市政府已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相关部门和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彻查。鉴于该门诊部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东港市卫生局已责令其停业整顿。薛峰已被当地警方控制,范鹏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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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节省不足每支1元的注射器,造成“人均直接医疗费为1.9万元~3.6万元”的后果,典型的医院感染的卫生经济学对比。
间接损失,陪护、误工等等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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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港丙肝事件责任人被依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2-09  来源:健康报   我要评论(0)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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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璐 阎红2月9日从辽宁省获悉,丹东东港市医源性丙肝感染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在东港市医保门诊部接受静脉曲张治疗的120人已全部进行了血样样本检测,检出感染丙肝病毒99人,患者症状稳定,逐步好转,无危重及死亡病例。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件是由于非法承包科室、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医疗常规,导致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医源性群体感染事件。根据调查结果,东港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东港市医保门诊部主任张文杰职务;停止东港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姚增玲、东港市社保局局长于修明、东港市有线电视台副台长张军职务,并对上述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东港市医保门诊部外科医生薛峰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东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立即开展医疗广告整顿,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医保门诊部停业彻底整顿,同时启动全市医疗机构大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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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当初如果想到因为小小的注射器锒铛入狱的话,会不会那样做呢?
是无知无畏还是侥幸心理?还是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抑或三者都有?

也株连到电视台的副台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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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每年都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感控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可是院感事件仍然层出不穷,是政府投入不够?还是机构管理者利欲熏心?我想二者兼而有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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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其实不只小门诊有这样的问题,大医院何尝不是,我们现正处在感控的初级阶段啊。而院感的理念是什么?会不会只是把目光盯在目标性监测上呢?而花费一年的光阴就是为了发现几个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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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院会,给各科主任护士长读了2月8日健康报上《东港丙肝事件以确诊98名患者》,大家都很重视,同时提出可能会出现交叉感染的现象:三通上的帽,酒精浸泡后重复使用;配好的皮试液,只更换针头给另一名患者使用。觉得挺实用的,不知道对大家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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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共用盐水和药物引起感染的几率有多大,只要是有,都应该给我们的感控工作者敲警钟,因为这种现象还是在医院中比较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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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值得重视,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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