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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鹤舞清风

医疗废物分类更改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6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相应规范明确规定方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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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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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等国家正式出台再改吧,谢谢老师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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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瓶没有被血液污染是应该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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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上级行政领导能看到大家的期盼,新的分类标准早点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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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瓶”将不归为损伤性废物?哪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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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不归为损伤性废物应该算生活垃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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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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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快些更改,好方便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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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玻璃安瓶归属一直困扰着我们,早点有个明确规定有利于控感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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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的茶香 发表于 2012-7-24 14:54
一次性输液器、空针等的包装袋到底算不算医疗垃圾?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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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有这事,要看见***才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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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早就改了,玻璃安瓿不算医疗垃圾。可是也没说是生活垃圾,就是不知道如何处理:倒在生活垃圾桶,怕戳害了捡垃圾人的手;放在塑料袋吧,科室又舍不得花费这个塑料袋;唉!反正上面也没人来看,只能除了不当医疗废物外,随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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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瓶按损伤性医疗废物交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很好啊,有必要分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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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xmtm 发表于 2012-7-26 08:31
实际工作中玻璃安瓿我院已作为感染性垃圾一起处理了,输液瓶等没有被血液体液污染,我院早已不属医疗废物了, ...

玻璃安瓿应该是“损伤性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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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归属到生活垃圾里,我个人认为没有被体液、血液污染的都应该属于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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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输液瓶等,我院早已不属医疗废物了。(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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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主流 发表于 2012-7-24 14:46
静等新标准,不过有些东西一刀切呢,好管理,复杂的话,说的明白,做起来难,比如传染科的生活垃圾,如剩饭 ...

传染科病人产生的一切垃圾都属于医疗垃圾,都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封好装袋,送医院医疗垃圾暂存间然后集中送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传染科除了医生护士办公室要放生活垃圾桶外,其他的全都放医疗垃圾桶,市卫生监督所是这样要求,我们也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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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希望新规范早点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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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院感工作很麻烦的,有好多东东没有明文规定,执行和管理起来很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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