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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星火

江苏物价局称术前乙肝检查收费违规 争议已上报发改委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哇塞,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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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提倡把每个病人都任为是传染病人,做好个人防护就可以,没必要做各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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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住院手术病人收取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是否合理?
https://bbs.sific.com.cn/thread-608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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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医务人员发生不明原因的职业暴露,作为感控人员,不为他们感到着急吗?我觉得术前检查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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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外行指导内行的典范。物价局真以为自己什么都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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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部门真是端着铁饭碗不知道还有饿肚子的人。
    不进行传染病术前常规检查,可以呀,我们做好预防。这增加的医疗成本物价局是不是该重新核定呢?看看现在的物价涨幅到哪了?再看看医疗价格定价那都是多少年前的?(其他省的我不知道,我们省的是03年的。)是不是该追究一下物价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呀?不做术前检查,术后患者查出有了传染病就需要病人自己拿出术前没有传染病的证据,哈哈,我们还轻松了,不用负担举证责任倒置了。
    各小餐馆一副消毒碗筷收费1-2元,医院该收却被告知不能收。现在好了,用到病人身上的检查都说是违规的。请问药厂的利润是多少?药店的利润是多少?医院的利润又是多少?难怪这么多医生宁愿去做医药代表也不做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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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fh(星火) 发表于 2011-9-3 06:23
据新华社电 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1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辞去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职务,以对台大医院、 ...

我认为,不进行术前传染病检查的前提必须是:
1、术后患者如果提出患上传染病的起诉,需要患者自己拿出术前没有患病的证据。法律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在这类不适用。
2、医院加强消毒隔离等预防工作,所有手术病人,全部实施标准预防。预防费用纳入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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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1-9-3 14:29
我觉得:医院向做手术的住院病人收取了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根据病人情况做好 ...

中广网南京9月3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刘海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乙肝、艾滋等检查费用是否违规的问题引起江苏省两个部门的争执,目前已经上报发改委,等待明确的说法。

今年6月14日,江苏省物价局通报了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第一阶段检查结果,检查的20家各省辖市市属大医院多多少少都暴露出各种乱收费的问题。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一些医院向做手术的住院病人收取了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江苏省物价局认为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这些检查费用是没有依据的,完全可以免费为病人提供这些检查服务。但是江苏省卫生厅认为,医院对做乙肝、丙肝、艾滋、性病的检查也是出于对患者的安全考虑,术前的这些检查都是行规,并没有违反医疗规范。

两个部门之所以要把这场争执上报给发改委是因为国家发改委是这次全国性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总负责。而术前收乙肝、艾滋检查费究竟算不算违规,国家现在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些别的省份,比如安徽,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所以要上报给发改委,由国家发改委与卫生部沟通后拿出一个标准,以方便解决今后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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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术前检查是必要的,但不是必需的,尤其是住过院几次了,但是每次住院都得病毒八项检测,哪怕是一次小小的手术,变成是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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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  发表于 2011-9-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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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物价部门的这位负责人要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任,现在医患关系这样紧张,很大程度上有这样的人在推波助澜。术前检测病人是否有传染病是有必要的,否则病人如果术后发现有传染病,又要把责任归到医院,又要引起纠纷,再则做好术前检测对医务人员的防护也很重要。病人的安全很重要,难道医务人员的安全就不重要了吗?这位负责人难道不知道各种检查是要成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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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检查,理由如下:
第一:病人术前不检查,若手术后,又查出乙肝、艾滋是医院的责任,还是病人的责任。
第二:如果病人查出有传染病,在手术时,对于医护人员的安全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
第三:我国人口素质参差不齐,要向欧美、香港等人那么自觉,主动告知医护人员,他患了什么病,是不可能的,有医院病人要输血了,被查出艾滋病,结果连自己的妻子都不知道。
第四:关于收费,这检查是对病人负责,检查是需要成本的。试剂、人力资源,为啥不给钱,那就等于入院检查,如果心电图、胸片检查,没阳性结果,就可以不付费,真不知道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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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发改委能接受网民的意见  发表于 2011-9-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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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检查不做,出了问题如何举证倒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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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是为了规避责任吗?医务人员的安全谁来关注? 现在的医院难道不是弱势群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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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术前的任何测试,只要不是患者医疗必须的相关检查,都要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这个其实不是制订价格的问题,而是患者的权利问题。如果时强行测试,应该考虑对医生或医院的纪律惩戒。

http://weibo.com/yuangan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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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星空梦游 发表于 2011-9-4 20:33
免费???哇塞,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了

http://weibo.com/yuangan2456陆嘉德:“不查这些传染病,感染了医务人员怎么说?”至少在国外的医院是不可能听到这样问题的。请问如果查出了病人有乙肝和艾滋就不给患者手术了吗?不管患者是否有感染,医护人员都应该本着universal precaution原则来处理,这是最基本素质。怕术后病人发病则是医疗原因,如有这可能做测试就是因医疗的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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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这个案例发给在美国留学的师妹,她给我的答复如下:
暑假刚刚通过了接诊技术考试。这个是美国规定的,如果职业做侵入性操作,就一定要考这个试,上这门课。
把每一个病人当作乙肝病人看待。操作中如有血液,体液接触,就一定要戴手套。比如抽血。针灸医生接触血液的操作是针刺放血,拔罐放血。针灸针是一次性的。不允许使用第二次。同一人也不行。拔罐瓶,如果接触到血液或者渗出组织液就要当作重度传染器皿消毒。要用漂白水1:10比例消毒。

老师介绍,美国是这样的。规定医护人员在从事医疗行为时候,对待任何病人都当作乙肝病人看待。不仅是艾滋病人了已经。
有一条法律规定。如果在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人,雇主要付钱给受聘者检测乙肝和艾滋。但是如果受聘者不愿意。可以与雇主签订协议。合同上说我不接受检测。也是可以的。
和中国不一样的是,书上没有写放在漂白水里之前要冲洗。可能是防止溅到操作人身上吧。就直接放在漂白水里。之后再用肥皂水刷,清水冲洗。
等我开学时候,我再和我同学核实一下。

我的总结,标准预防的概念还是最重要的,再就是尊重患者隐私,第三,费用由政府买单。


微博上面,陆嘉德医生(新加坡国立大学肿瘤放射治疗中心高级顾问医师、主管;新加坡国立大学医疗系副教授;新加坡康威医疗集团独立董事;复旦大学临床肿瘤学教授。)对此事件的评论如下:
手术前的任何测试,只要不是患者医疗必须的相关检查,都要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这个其实不是制订价格的问题,而是患者的权利问题。如果时强行测试,应该考虑对医生或医院的纪律惩戒。
         “不查这些传染病,感染了医务人员怎么说?”至少在国外的医院是不可能听到这样问题的。请问如果查出了病人有乙肝和艾滋就不给患者手术了吗?不管患者是否有感染,医护人员都应该本着universal precaution原则来处理,这是最基本素质。怕术后病人发病则是医疗原因,如有这可能做测试就是因医疗的必须。
      可以定义得很笼统:如果一项治疗(或测试)对患者的健康有改变(助益或危害),则是必须(做或不做)。测试也是一样,如果一项测试会对患者的治疗起到指导作用,则应该做。术前乙肝艾滋测试不会对医生起更大的保护,因即使是阴性的,医生手术时还是要按照阳性的来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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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不做,术后做,等于零,医务人员的命不是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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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一、物价部门的觉醒,再一次提醒我们,做好标准预防是如何的重要。
其二、中国现在的体制下,标准预防所涉及的费用要么政府买单,要么患者买单,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定。
其三、一个地方物价部门的觉醒会成为点亮全国关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问题研究的星星之火吗?这需要我们这些院感人的大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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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分析。希望看到您的观点。  发表于 2011-9-6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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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血源性传染性疾病对病人我们一做了许多,对医护人员我们做的很少,术前筛查可以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估计这位物价部门的领导亲人没有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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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柳莹依 于 2011-9-5 21:35 编辑

术前乙肝。。。等4项检查在目前的中国还很有必要
     中美两国乙肝、HIV感染状况不可同日而语,中美两国的医疗形势法律法规也迥然不同。
     如果术前乙肝。。不能查,术前的肝肾功能、心电图、三大常规。。。都不能查,因为“我只是长了肌瘤来切子宫,我身体棒得很,吃嘛嘛香,大便通畅,面色红润,无任何不适,你医院要证明我有什么其他潜在的毛病,提前在手术中采取一些准备那是你医院的事,你为什么不把我当作合并有冠心病、糖尿病、肾病、HIV感染者、输尿管膀胱畸形。。。来准备?你不能完全按照这些来准备,你医院就得免费帮我做这些检查。
     物价部门的职责是针对这项服务或XXX,测算出成本及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必要酬劳而制定出相应的价格,医务业务应该怎么开展,怎么准入那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事。两个部门都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不要把卫生行政部门看成是医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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