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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价局称术前乙肝检查收费违规 争议已上报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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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6: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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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3日 02:35
今年4月,省物价局联合省卫生厅等部门启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在第一阶段检查告一段落时,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乙肝、艾滋等检查费用是否违规的问题引起社会争议。一方面省物价局认为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这些检查费用是没有依据的,而另一方面,省卫生厅人士却认定这个问题“不是物价部门说了算”。记者昨日获悉,这场“官司”已经打到了国家发改委。省物价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与卫生部沟通后会给出明确的说法。
事件回放
术前检查是乱收费还是行规?
今年6月14日,省物价局通报了我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第一阶段检查结果。4-6月份检查的20家各省辖市市属大医院多多少少都暴露出各种乱收费的问题。检查出的问题包括8大类、50余项,而这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一些医院向做手术的住院病人收取了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还有手部骨折的病人被收取了阴道分泌物检验费。
医院的乱收费行为经曝光后很快引起行业内的争论,本报于6月17日进行了跟进报道。“术前检查艾滋,首先是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对于携带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医院对其诊疗的安排以及所用的器械、物品和代谢物的处理都有别于普通患者,另一方面手术时也要安排到特殊的手术室。”有医院方面的人士对记者说。一句话,医院方面认为,对手术病人做乙肝、丙肝、艾滋、性病的检查也是出于对患者的安全考虑。省卫生厅方面也表示,术前的这些检查都是行规,并没有违反医疗规范。
进展追踪
物价和卫生之争已上报国家发改委
在省物价局通报一些医院向手术病人收取乙肝、艾滋等检查费用是“违规乱收费”之后,许多患者纷纷期待查处结果以及是否退费等问题。南通有位60多岁的老人就向记者抱怨,他去年在某医院做胆囊手术,被收取了乙肝的检查费用,“我明明没有乙肝,还要检查,后来检查出来没有这个毛病,怎么还收我的钱呢?现在物价局说医院乱收费,像我们这些被收过费用的人能不能领到退款?”
记者了解到,鉴于省物价局与省卫生厅的观点不一,目前这些检查出来的问题已经被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因为国家发改委是这次全国性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总负责。
省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这位负责人表示,术前收乙肝、艾滋检查费究竟算不算违规,国家现在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据我们了解,安徽等别的一些省份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物价部门的这位负责人透露,相关案件怎么定性,会由国家发改委与卫生部沟通后拿出一个标准,再作决定。
价格检查
下一步还要查血站等医疗服务机构
关于血站的收费、药品招标中的各种费用,长久以来一直是比较“看不透”的,也经常受到质疑。今年10月以前,全省53家三甲医院的收费检查将收尾,不过此次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并不会结束。记者昨日获悉,此次大检查的对象囊括了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以及与医药卫生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在今年集中检查医院收费的基础上,明年我省还将对血站、药品生产厂家、药品采购单位等收费行为逐一进行排查。“这次大检查将持续到明年底,并将配合国家发改委,对大检查的情况和结果,包括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省物价部门昨日表示。  

贡献排行榜: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06: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网9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卫生署”调查艾滋器官捐案,初步决定给台大医院1个月观察期,暂不停止其器官移植业务,形同留校察看,部分考虑是因有大批陈情信,担心台大器官移植业务停摆会影响病患权益。
台“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说,最近陈情信堆积如山,“署长”信箱也塞爆,其中虽有批评台大、要求究责的声浪,更多的却是病友来陈情,有的担心器官移植等候顺位生变,有的只愿给台大医师操刀,有的长期在台大看病不愿转院,希望“卫生署”在下手惩处时,能考虑病患的权益。
台“卫生署”专案小组31日现场突击检查台大是否改进器官捐赠移植的流程,随后决定,考虑病患权益,暂不停止台大器官移植业务,但未来1个月,台大所有器官移植逐案送“卫生署”器官移植捐赠登录中心审查。
台大医院移植团队31日在沟通捐赠者检验报告时,首度改用中文的“阴性”等字眼,口述复诵捐赠者的书面检验报告。
台“卫生署”专案调查小组认为台大还要改善5个小缺失,其中之一就是艾滋病毒检验改列为所有项目之首,排在B型、C型肝炎检验的前面,要提示说明“阳性者不能做为器官捐赠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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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06: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电 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1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辞去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职务,以对台大医院、成大医院日前发生的器官移植事故。
  对于5名病患是否感染艾滋病毒,台卫生部门表示,5名受害者个别的初步检验结果,有阴性,也有阳性,受害者服用抗排斥药物,会影响到艾滋病毒检验结果,初检结果并非最终结果,有待继续追踪。
  台卫生部门还于8月31日邀集包括评鉴委员、器官移植专家、医改会、消基会、疾病管制局及台北市卫生局代表共同组成专案小组前往台大医院就HIV器官误植事件进行不预警查核。
  经委员实地查核,该院检验及器官捐赠移植流程20余项问题,大部分已改善,如增加检验报告的复核机制、指定医师负责检验结果的确认等,但还有5个事项需要加强,包括重大检验报告应有提示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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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7: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省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quote]
仅仅是为了规避责任吗?医务人员的安全谁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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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里我多次说过这样的术前检查是没有依据的,病人总有一天会觉醒,现在是物价部门觉醒了;就是要检查也要有卫生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具体规定,绝对不能由医院自己来决定,这和其他行业的霸王条款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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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8: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针对艾滋病等疾病的诊治甚至管理均有相应的规范要求,所以术前筛查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一旦有这种感染,在麻醉、手术等关键诊疗措施的耐受性方面也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和挑战。最起码目前阶段没有必要将此无端地武断禁止。反而搅得医疗市场也出现“彭宇案”等类似的道德缺失现象。不会是某官员担心自己将要进行的手术怕被筛查阳性结果特别是艾滋病等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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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深远,  发表于 2011-9-6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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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不检查,假如病人术后检查出是阳性,这个阳性到底是病人本身的还是手术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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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病人血源性感染疾病项目都不查了,我们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时就很被动,难道都要按不明原因来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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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
所有的检查都需要付出成本,这些成本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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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免费做检查,医院的损失谁来承担? 长期以来,中国医务人员的价值明显低估,冤枉!  发表于 2011-9-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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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价部门完全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发表观点,医院医务人员的安全等等他们完全忽略了,这也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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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病人做相应的检查,如何综合判断病人的情况???台大医院的误移植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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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府部门或者卫生部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规范相应的检查,到什么程度才不是乱检查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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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检查是否有血源性传染病是应该的,否则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感染率与患者交叉感染即将大幅上升 !!置医务人员生死于不顾!!  医院感染纠纷、赔偿。。。。。。。。一直到医院关门大吉。最终目的——中秋节要到了医院该拿钱孝敬物价局了,否则鸡蛋里挑骨头——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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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检查是否有血源性传染病是应该的,否则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感染率与患者交叉感染即将大幅上升 !!置医务人员生死于不顾!!  医院感染纠纷、赔偿。。。。。。。。一直到医院关门大吉。最终目的——中秋节要到了医院该拿钱孝敬物价局了,否则鸡蛋里挑骨头——制造舆论,是医患关系对立进一步升级,医院永无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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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检查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的,对病人负责,对医务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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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09: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避免职业暴露,还是要进行术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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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0: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会在术前常规检查中发现好几例HIV阳性,乙肝更多,所以不检查怎么行呢?其实这对病人是公平的,每个人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要不然就会发生像台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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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流行要想富找医院吗?乙肝、艾滋都可以找医院发财了!术前检查怎么可以不做哪?术后查出谁能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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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举证?  发表于 2011-9-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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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4: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医院向做手术的住院病人收取了乙肝、丙肝、性病和艾滋病检验费是合理的,这样可以根据病人情况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医院感染。但是对“还有手部骨折的病人被收取了阴道分泌物检验费”这是不合理的,属于乱检查而不是乱收费。
至于“省物价部门一位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说:医院做这些检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将来规避责任。你完全可以免费为患者做这些检查。”这样的说法我觉得他是不懂乱说话。再说医院检查是有成本的,凭什么免费给病人检查?除非政府给这个检查提供费用,医院才能免费。

点评

不懂乱说话,有哗众取宠之嫌  发表于 2011-9-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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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5: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术前检查是必要的,临床路径里也把感染性疾病监测列为重点,不论是对患者还是医务人员都是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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