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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莹依

[原创] 听了讲课,很担心内镜学会将制定的技术规范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0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都不用担心,那些搞消毒专业的人员不是吃素的,他们会提意见的。绝不会几个搞临床的专家就把事情定了,一个新的规范下来应该有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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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内镜清洗引发的医疗纠纷不知有无案例,门诊的医院感染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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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大自然
去年的血透室有先例哦。“消毒专家”、“院感专家”那是人人想做都能做得的,君不见每每检查时不都有些不是院感的专家对些院感问题进行不伦不类的点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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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筛查与否,阳性和阴性池之分毫无必要,强调的是标准预防,任何患者的血液和体液都是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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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戊二醛的问题,上次听课专家介绍是因为其毒性较大,并且要作为医废回收,不可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内镜清洗消毒全国能有统一标准更便于我们院感督查,盼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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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同胞,我已释怀!不担忧了!
今天下午开会时,我一下理顺了思路,管理总要遵循流程的,本着谁发文,谁负责的原则,如果内镜学会做个指南,没有院感的真正参与,我们操什么心,管他做成怎样,这个文是哪个学会出的就由哪个学会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院感人可不要过度积极哟,管他分什么阴性池阳性池,检查前做N项检查与我何干。不问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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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柳版主可能是气昏了,这似乎不是您的风格,我不信您真的会“不问”!院感人是较真的!而且,如果指南有问题,那么,我们到底听谁的?这个问题如果有必要,是否可以请胡教授等代表院感界提前与内镜学会沟通一下,这种干预方式是否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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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柳莹依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国家的规范是统一的标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所以内镜消毒规范只有一个,国家颁布那一个,我们就执行那一个,检查专家 提出的论点有驳于国家规范,我们可以用国家规范说话,通过这件事情也折射出了国家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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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柳莹依

您说的对。1月份刚刚下发的血透室管理规范,3月份就修改,成笑话了。如果不吸取教训、在利益集团的唆使下,会有一些人不按实际情况办事情,再出笑话,这些人就没有自尊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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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观点只是个人的观点,内镜使用戊二醛是经的住时间的考验的。
不用清洗是不现实的,会降低酶液的作用的,要不然酶液为什么要做到一用一更换的。
也许您的担心是正常的,就像透析操作规范一样,制定出的东西是和感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想卫生部会吸取一些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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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柳莹依

柳版这样的困惑也是我们基层管理人员的困惑——就怕指南或规范的方向是错的。
再说也请专家们注意文件或规范、指南的严谨性——去年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中前言部分就说“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制定,让人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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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性预防说过了对一切接触过病人的器械、物品都应采取消毒灭菌,为什么又要分阳性和阴性池,分类了是不是会对阴性池降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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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级卫生部门出的标准、规范,一定要把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都征求到,不然的话,不是搞院感的,说的话肯定就不是专业的。而出台的标准、规范下边又不得不执行,正象柳版主所说如果路都指错了,那只会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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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国家规范!尤其是灭菌内镜呀!院感人尤其是我们这样老的新院感人,知识面窄,需要国家规范指导,我们兢兢业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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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cqx

按上面的说法,其实要筛查的话,对结核分枝杆菌的筛查显得更重要,因为那至少要45分钟消毒时间,但平时如何才能把握呢?我们医院还不会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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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柳莹依

指南出来了,我们可以不积极的检查,就怕如果我们发现有不妥之处科室的人拿指南给我们说事哦,最关键的还是通过一些途径把问题反应上去,您的担忧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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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内镜质控中心要求内镜诊疗前都要进行HBV/HCV/HIV/梅毒等的筛选,内镜的清洗也分阳性池和阴性池。
这是在强调职业防护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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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执行标准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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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小雨花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认为,将传染病人分门别类进行诊治,既节约“能源”,又容易提醒医务人员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例如将“非典”病人与丙肝病人分而治之,其效果是可以想象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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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怎样的流程,“初洗”应是不可少的一环,要达到消毒/灭菌的目的,应该先清洁,以免有机物对诸多物质产生反应而不易去除。请问上课专家的可靠的循征医学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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