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jiesi

谁来为护士的“院感”埋单----来自2011年5月23日健康报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职业病政府应立法,明确规定办会医务人员健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应该属于工伤、职业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9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每看到一边倒的声音,我就想换个角度看看。
我对报道中的护士患病深表同情,但客观地说,有什么依据证明是在工作中获得而不是。。。
胸科医院(肺结核病院)的人得肺结核就是职业中获得?那非医疗机构的人得肺结核又是怎么回事?(家里单位都没有肺结核病人)?我记得去年曾看到过一份资料,肺结核绝大部分是内源性感染,而且抗痨治疗2周后传染性大大降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2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jiesi
这个案例说明我们的医护人员对职业防护重视不够,有人常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但是,如果每一个人都认真做好职业防护,发生医务人员自身的医院感染几率会下降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暴露防护,喊了多少年,终于迎来黎明前的曙光。卫生部组织医务人员锐器伤及血液暴露性职业损伤调查的试点工作,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也希望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来唤醒民众和政府官员对我们的关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既是院内感染,也是工伤,应由医院买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结核病,是医院感染,职业暴露。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感染结核或其他疾病如:针刺伤后乙肝、丙肝的感染,应列到职业病范围,费用由其所在单位买单。希望政府各行政部门关注这个问题。呼吁:关爱医务人员的健康,人人有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有没有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以医护人员有没有采取规范的防护措施,都影响到医院感染的发生,里面牵涉到责任的划分。不过医院应该对发生感染的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角度看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职业病,应获得工伤待遇。
从院感角度看属于医院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390545018 于 2011-5-30 10:32 编辑

结核病是否为院内感染的确定比较难,但因为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应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病也罢,仍是医院感染造成的,特别是护士,接触病人比医生多,地位和待遇低,值得关怀和重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从立法的角度来考虑这样沉重的话题,我们的工作人员被感染却是是一件很令人难过的事情,这就进一步提醒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首先做好职业防护工作,预防为主才是根本,保护好自己才能为患者更好的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获的得感染,属于院内感染,应该是属于工伤。同时也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自我防护,避免同样悲剧的发生,警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真正关心工作在一线的护士姐妹们?职业防护很重要,但是护士姐妹们总是太高尚,把病人当上帝,心里只想着病人,唯独没有自己。再次呼吁护士朋友们爱护自己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祝愿护士姐妹们身体健康,天天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护士患结核,放射科工作人员患结核,结防机构工作人员患结核,都是自已买单,如果医院买单,领导肯定有想法。(因为界定很困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应该把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纳入到职业病的范畴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获的得感染,属于院内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情况,我除了同情还是同情。可我没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帮助和改变这情况,我只希望我们大家更注意爱护、保护自己。柳莹依版主说得好,当这一情况发生后,怎么证明是因工作引起?!我们理所当然的想象是因为工作所致,这是否有些偏向?!最简单的说,今天天气有些凉,我上班受凉感冒了,那也算工伤吗?(因为如果我在家休息,就有可能不受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该引起国家行政部门、职业病学会的重视了,不能仅仅局限在医院感染的范畴之内,因为职业暴露而引起的沉重话题与案例已经不在少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