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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57YGB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昊love无限


   我们就是院感科参与,医务部发文,明确不能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同时要求进行知情谈话签字,由患者家属按相关殡葬管理办法执行。如果直接推开不管好像也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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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接到这个文,如果这样就太好了,但是我们要不要和有关领导反映一下,以后这不属于我们院感管了,不事不要再找院感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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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感染部门就没必要管这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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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的具体文件在那呀,要有依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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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毛豆豆

沧海老师说的对,你怎么会去参与这件事的呢?同院感没关系,医务科、护理部谁管都可以,我们好像是妇产科护士长在做这件事情。至于文件怎么会没有收到呢?卫生部发的文件,即使没有收到,医院院长也知道这件事,所以院感科就不要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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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是医疗废物,院感科就不要插手了,管得太多了什么都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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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医疗废物处置,就和我们院感科没有关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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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三级医院评审中已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属于总务科管,所以我们可以从中解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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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感还不知道这个通知,但我觉得依依老师的做法很好。 由家属按遗体处理,如果家属不要,医院收取处理费后统一送火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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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版主说得好。不关院感科的事,那就应该是院办下通知,该哪个部门管就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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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zhousl
是的,我一直这样认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否则累死了还有越权的嫌疑,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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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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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老师说的对,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关于其他问题与院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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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羡慕你院感染性垃圾都是由火化场烧,死婴遗体另外登记交火化场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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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严禁将死婴当医疗废物处置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类似事件必须严查
经查实,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与死亡婴儿的家长,私自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当太平间冰柜储存婴儿遗体达到一定数量后,太平间工作人员雇用社会人员将婴儿遗体运送到济宁市洸府河附近进行处置。
卫生部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生命尊严,缺失社会公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卫生部要求,对发生类似事件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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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专家意见,只要不纳入医疗废物管理,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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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沧海老师的观点,院感科不要管得太宽,因为精力有限,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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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毛豆豆


  我也是这个意思,毕竟不是每个部门对国家相关的文件精神都及时了解,特别是这种又没有直接下发纸质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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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卫生部已发出通知:严禁将死婴当医疗废物处置,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置,那应该归医务科管。院感科就不需要再管这件事了。死婴遗体处理办法认真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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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高皇帝远,上面的政策到基层有些时候却如一纸空文,关于胎盘的规范管理,卫生部早有文件规定的,但医疗机构是否就按要求执行了呢,近期网络又报河南一家县级医院倒卖胎盘事件,链接:
https://bbs.sific.com.cn/thread-429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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