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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楚楚

[讨论] 卫生部CSSD规范中的“植入物”与“植入性手术器械”有什么不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词不严谨是我说的,表达的不一定准确。
但两种概念在第一次培训班时,起草组的专家们共同讨论确定的,这个是没错的。回复 18# 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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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沧海一粟
钢板、螺丝钉、支架等是属于植入物,怎能属于植入型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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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南京年会上,专家专门对植入型器械不用每锅做生物监测,植入物要每锅做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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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风玲
我认为这样的不严谨是太不能理解的,作为国家标准,广而实施的第一部供应室规范标准,而且这一条非常重要,强制性的标准必须执行的,如此的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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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风玲


    谢谢风铃版主的指导性意见,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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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沧海一粟

钢板、螺丝钉也是植入体腔的器械,是不可重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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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风玲

同意您的意见,从专业角度看,不植入人体的手术器械不需要生物监测后放行,只限于植入人体的器械
或植入物,如:人工关节、钢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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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沧海一粟版主的意见.描述的很清楚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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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风玲
ws310.3-2009中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检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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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沧海一粟
钢板、螺丝钉、支架等是属于植入物,怎能属于植入型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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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各位老师的意见,更通过两位版主的详尽解释加深了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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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钢板、螺丝钉、支架到底是属于植入物还是属于植入型器械呀,我都晕了,它有的是可重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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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我想问问骨科手术的植入物和器械用第五类爬行卡合格后生物监测不做可以吗?按要求是要做的,但是我们是基层医院有的自己还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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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谁敢不执行?.......。两位老师讨论很精彩,都有理由,原先心里一直纳闷,可现在我更不知如何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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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沧海一粟
“植入物是指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天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植入物一般是一次性的。植入性器械是医疗器械的一种,帮助植入物植入体腔的器械,比如钢板、螺丝钉、支架等。植入器械是可重复使用的”。
钢板、螺丝钉、支架留存体内时间为30天或者以上,应属于植入物,不知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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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老师说的非常对。完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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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茶韵幽香版主说的对,快速生物监测3个小时出结果,生物监测结果不出来,我们是不会发放的,所以,骨科现在很少有急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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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急诊手术不是为了功能康复,是为了稳定生命体征,!急救手术,以保命为主,还植入什么。。。其实主要是骨科医师的利益驱动,2个小时已经很宽松了。必须以生物监测结果为准。
精辟,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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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钢板、螺丝钉、支架留存体内时间为30天或者以上,应属于植入物,应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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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0-8-20 15:20 编辑

针对植入物和植入性器械,大家讨论的很认真,很热烈,我也反复查找了相关资料,实际上,植入物和植入性器械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同一类的东西,植入物是泛指,即植入人体的物体,包括多方面的材料,实际上也就是能够植入人体的各种医疗器械,我看到《医疗设备信息》这个杂志中一篇文章“医院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准入管理”这样定义:植入性器械是指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将器械全部或者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这些器械部分留在体内至少3O天以上。植入性器械主要有介入器材血管内导管植入材料骨板、骨钉、骨针、脊柱内固定器等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血管支架、食道支架等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解释就能解决大家的疑问。我原来个人对植入性器械的解释只对了一半,那就是植入性器械中的钢板、螺丝钉等虽然属于植入性器械,但是不属于那些帮助植入性器械植入人体的手术器械,那些帮助植入性器械(也就是植入物)的手术器械根本就不应该称为植入性器械。所以个人认为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应该要更正的就是:植入物(也可称植入性器械)应该每批次做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知这样的说法如何?!欢迎大家讨论。说的不对也没关系,理越辩越明,目的就是方便大家按规范操作。如果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不写“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大家在这里的讨论就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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