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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30
01-02 14:48
01-02 11:15
楼主: 一碗汤

胡教授!救救我们!疾控中心检测新生儿室空气超标要罚款1000元!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SXF 的帖子

不要紧,有多大权就有多大责任!;P 你归谁管,谁就跟你一起挑责任,官大权大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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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monkeywdl 的帖子

  monkeywd说的有道理,SXF太过悲观。换了我是您们,我会反问:“您们处罚我,可以,但您们必须拿出依据,拿出您某年某月某时某人某种方式告知过我们某条某款某项某点,否则您们爱罚就罚,钱一个子都没有;想讹诈,没门;惹恼我了,反诉你个违章执法的渎职、想捞好处,让您也在市领导那儿挂个号,大家不得好死”。
  要不然,就煽动同行们----凡是XXXXXX来抗病的统统排队久一点、诊病粗一点、脸色冷一点、下针猛一点、部位偏一点、检查多一点、辐射照强点、换药拖一点、伤口扩大点、麻药少一点、收费多一点、出院迟一点,只要不违法,什么都一点。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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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到过类似问题

上半年COD到我院采样,过去大概2个多月打电话告知我“供应室护士手表不合格”说是要罚款100:00元,并叫我去拿报告,我去了,跟他们争持起来,说“你们平常也不对我们进行业务指导,当有问题就罚款,而且你的结果已过2月,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你应该事后马上告之,我才可以采取措施,指导好洗手或加大力度监测洗手过程,这样才有意义”我据理力争“并说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做好工作”等等,最后也没交什么罚款,所以说,什么事与人沟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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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缭绕 + 6 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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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谁执法谁普法",我们院感人也应多普法哦。: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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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片云 于 2008-12-27 09:32 发表
上半年COD到我院采样,过去大概2个多月打电话告知我“供应室护士手表不合格”说是要罚款100:00元,并叫我去拿报告,我去了,跟他们争持起来,说“你们平常也不对我们进行业务指导,当有问题就罚款,而且你的结 ...


从利用人们依从性提高的角度来说,罚款只是手段,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也许会使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造假,应付.所以,认为应该依照检验结果,指出问题,督促改进.就象教小孩子一样,体罚只会让他说谎,回避问题.而适度的引导和鼓励更利于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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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缭绕 + 10 很好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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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8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monkeywdl 的帖子

真正的专家,别灰心,真理要经过实践检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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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SXF 的帖子

我们这儿卫生监督所,也这样,真无赖!本来我们院感工作不太好做!再加上他们一来,我们的工作真是雪上加霜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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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5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伍六一 的帖子

你这一点可不是小事哦!切不可真正做,哪怕一点点。医者,仁心!不是吗?


执法中的事情,一定要辨正看待。真正错啦,我们改;如果不错,我们进行交流。相信没有过不了的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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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都大家的问题,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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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监测、监督过程中,有什么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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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碗汤 的帖子

找出《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第204页:3.17.8 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把它拿给你的领导看看,这就是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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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这样,心理气愤我们是理解的,但也没必要,你为了工作,把身体气坏啦自己倒霉。如果不按规定监测,结果不合格,以后对执法部门的错误的监测方法应及时指出,,如发现时间不够就采样这种情况,应马上指出,进行沟通.立即纠正。如监测方法不规范应拿出规范及证据反复沟通,只到沟通好为止,和他们沟通要有毅力,因为他们对业务不太懂。要耐心勾通,直到大家完全按规范去做为止,这也是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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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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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整个帖子
院感工作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呵
我认为:一方面,我们自身需要提高,成为真正的专家
一方面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沟通
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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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是一支不灭的歌,有她的高亢也有她的低沉,愿你能把握住她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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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为啥不给他们举证倒置呢?他们如果真有错,你应为自己申诉,我上次上面来查说我止血带消毒四小时时间不对,我说在哪本书哪版哪页有内容,后来检查的老师就不好意思再查下去了,所以监督的人员自己应有备而来,不能腹中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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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工作生气多不值,要以理服人,争取领导们的理解和信任,让他们来划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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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1# 一碗汤


对你的遭遇很同情,但你的软弱是罪魁祸首。我院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上午10点来院采集空气样本进行检测,我拿出《消毒技术规范》让他们看,告知其采样时间不合适,与其沟通后在第二天早上7点科室治疗前进行了采样,结果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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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8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行政诉讼、复议都没有必要,也不现实。还是要想开,这样可以帮助我们促进院感工作的开展,把坏事变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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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督部门就是这个作风,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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