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草莓小花朵 于 2017-7-27 10:13 编辑
总结: 大多数CAP患者在初始治疗后72h临床症状改善,但影像学改善滞后于临床症状。应在初始治疗后72h对病情进行评价,部分患者对治疗的反应相对较慢,只要临床表现无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不必急于更换抗感染药物。 一、初始治疗后的评价内容 根据患者对初始治疗的反应可分为治疗有效或治疗失败,并进行相应处理。初始治疗后评价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临床表现:包括呼吸道及全身症状、体征。 2.生命体征:一般情况、意识、体温、呼吸频率、心率和血压等。 3.一般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血气分析、CRP、PCT等检查,有助于区分治疗失败与治疗反应慢的患者,重症患者应严密监测。 4.微生物指标:可重复进行常规微生物学检查,必要时采用分子生物学和血清学等方法,积极获取病原学证据。 5.胸部影像学:临床症状明显改善的患者不推荐常规复查胸部影像;症状或体征持续存在或恶化时,应复查X线胸片或胸部CT确定肺部病灶变化。 二、初始治疗有效的定义及处理 1.初始治疗有效的定义:经治疗后达到临床稳定,可以认定为初始治疗有效。临床稳定标准需符合下列所有五项指标:①体温≤37.8℃;②心率≤100次/分;③R≤24次;④收缩压≥90mmHg;⑤氧饱和度≥90%(或者动脉氧分压≥60mmHg,吸空气条件下)。 2.初始治疗有效的处理:①经初始治疗后症状明显改善者可继续原有抗感染药物治疗;②对达到临床稳定且能接受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改为同类或抗菌谱相近,对致病菌敏感的口服制剂进行序贯治疗。 三、初始治疗失败的定义及处理 1.初始治疗失败的定义:初始治疗后患者症状无改善,需要更换抗感染药物,或初始治疗一度改善又恶化,病情进展,认为初始治疗失败。临床上主要包括两种形式:①进展性肺炎:在入院72h内进展为记性呼吸衰竭需要机械同期支持或脓毒性休克需要血管性药物治疗;②对治疗无反应:初始治疗72h,患者不能达到临床稳定标准。 2.出现局部或全身并发症,如肺炎旁积液、脓胸、肺脓肿、ARDS、静脉炎、血流感染及转移性脓肿是初始治疗失败的危险因素。其他要考虑初始治疗未覆盖的非细菌性微生物或耐药菌感染以及肺感染性疾病的可能。初始治疗失败的原因及处理详见图1。 四、出院标准 患者诊断明确,经有效治疗后病情明显好转,体温正常超过24h且满足临床稳定的其他四项指标,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无需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及精神障碍等情况时,可以考虑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