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2-24 11:57
02-17 16:11
02-17 16:10
01-07 16:18
01-06 15:55
01-02 17:30
楼主: 沧浪之水

没有污染的输液瓶是否属于属于医疗废物?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1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寻觅 发表于 2016-10-18 17:28
支持老师的观点!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分类“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 ...

我们这里找到了一家专门做垃圾桶、簸箕的塑料加工厂,和他们公司签协议,保证不作为原用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文 发表于 2016-10-18 17:09
卫监和执法监督的话没地儿听去,我院前几天来执法监督的检查,还让我们把输液瓶子卖掉呢,上哪跟他们讲理去 ...

无语。咱们没资格罚他们,否则,他们被罚的时候太多了。建议你详细记录并让他们签字,哪天他们换个明白人来了,再说你错,加倍处罚,我看你咋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yage 发表于 2016-10-18 17:11
应该不属于医疗废物,但交给回收单位时,是否需要毁形处理呢?

自己不毁型,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后再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baihehua 发表于 2016-10-19 08:44
我区监督所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不断加强规范标准的学习,在指出问题时,做到有理有据。态度非常好,经常 ...

要是全国各地的卫生监督人员都像你们那卫生监督人员那样爱学习、又通情达理的话,很多医院都不会交冤枉罚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20141109 发表于 2016-10-19 20:23
自己不毁型,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后再处理。

谢谢解答,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7-1-7 16:30 编辑
旭日云海 发表于 2016-10-19 16:45
最无奈的就是最后这句话,既然不属于医疗废物,那就是生活垃圾,偏偏后面又来一句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 ...

老师所言极是。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我们还得去找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地处偏僻的医院回收公司根本就不来,再者即使有回收公司,他有义务保证回收你的废品吗?上面一句话的事,下面执行起来有多难。

点评

建议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请示咨询解决。  发表于 2017-1-7 16: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我省专门有文件,由指定公司回收处置,包括玻璃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以前我们用医废筒盛的,现在把医废筒标识盖了,用黑袋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输液瓶没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情况下应该是不属于医疗废物。我们医院是集中收起来,找了一个固定的收废品的签合同处理的

点评

是医院自行确定的吗?这样检查有没有问题呢?  发表于 2017-1-7 16: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污染的输液瓶单立一间,为有害废物

点评

作为有害废物,后续怎么处理呢?  发表于 2017-1-7 16: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监督所的人也不一定就正确,我们前段时间新建医废暂存处,他们要求我们医疗废物间必须有两个口,一进一出分开,但是我问了市院感质控中心主任,她说其实不需要,你只要设立洗消间就可以,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污染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有文件的,可以给检查者看看,我们也遇到过此类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医疗废物,貌似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们按照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属于一般性废物,也不属于生活垃圾,用蓝色垃圾袋单独存放,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20141109 发表于 2016-10-19 20:30
要是全国各地的卫生监督人员都像你们那卫生监督人员那样爱学习、又通情达理的话,很多医院都不会交冤枉罚 ...

我区监督所从不轻易开罚单,以督导为主,注重持续改进。关键是监督所领导的工作作风,很重要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省一直是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卫监所没提出异议。你们的卫监所人员应该好好学习院感的文件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清 发表于 2016-10-19 17:06
我们这里找到了一家专门做垃圾桶、簸箕的塑料加工厂,和他们公司签协议,保证不作为原用途。

谢谢清清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回收后不能用于原用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2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fnx 发表于 2016-10-18 17:15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www.labdd.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 ...

今天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拿2016版《危险废物分类名录》来说事,HW49-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根据这些定位医疗废物,您是如何理解哪?希望大家发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